在2008年的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备受各界瞩目。日前,税务总局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这不但为“大企业司”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税收征管及服务趋同国际化迈出重要一步。
据悉,《指引》是一部全新的系统管理规范。其目的在于引导大企业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能有效运行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从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就《指引》及大企业司将给中国大型企业在税务方面带来的具体影响,CBN记者专访了这一领域的资深专家——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林绥。
CBN:新成立的大企业司和此次出台《指引》,将给中国税务征管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林绥:中国的税务体系随着新企业所得税的实行已经迈向新的高度,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思路也在不断变化、进步。以前,企业一听到税务局来了,就紧张,因为要查账,这其实是税收的事后征管,而现在,税务风险往往是从企业作出决策时就开始了。因此,事前管理和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大企业司的职责之一就是事前服务与引导,来协助企业共同完税及规避税务风险。这些都是中国税务征管最明显的变化:征管服务从事后走向了事前,且以前是管理,现在多了服务。
从国际上看,区分不同纳税人的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已成为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大企业司的设立正是顺应了这样的国际潮流,同时,也体现了在中国税收体系下,将形成对中国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和管理服务的系统化服务模式。
CBN:大企业如何界定,大企业司又是如何具体开展工作的?
林绥:目前,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已先期选择了45户企业(集团)作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具体情况大约是三分之二的大型国有企业、三分之一的民营企业加外资企业,比如,民营企业有万科、复星集团,外资企业有三星、沃尔玛、诺基亚等。初步估算,这45家大企业占到了中国整个企业税收的20%左右,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这也是大企业司的重要性的体现。
大企业其实是个相对概念,比如,各省可能会找出本省的“大企业”,而再延伸,各市也可能有各市的“大企业”,这就要看税务主管部门的人力资源如何与监管企业数量找到一个平衡,按照20/80理论,20%的企业可能贡献80%的税收。
“大企业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目前,大企业司已经在各省设立大企业处(或者叫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处),大企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务,当然,下一步也可能会延伸到地市一级。
再就是从制度上完善管理格局,从职责上要和原有的征管部门分开,现在基本的划分是,企业的税务申报、入库等事项还是由原来的征管部门负责,但是大企业日常的税务检查、监控、风险评估,特别是税务审计就由大企业处来完成。当然,大企业处还承担企业应税诉求的处理,相当于给大企业形成了一个特别窗口,直接与最高税务部门诉求的窗口。
CBN:《指引》将给大企业自身带来哪些挑战?企业如何应对?
林绥:《指引》要求大企业构建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能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建立税务信息与沟通的机制,对税务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改进。这些对于企业建立一套顺应国际趋势、符合中国税务管理服务体系并形成有效控制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将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想这些要求目前对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挑战更大,因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此前大多没有专职的税务风险控制部门,没有专职的税务人员,作决策前也极少考虑到税务问题,而遇到税务问题时则习惯用行政沟通的办法去解决。但是,这些做法如果企业要上市或者到境外发展就会出现问题,因此,《指引》的出台,将协助这些企业适应新的形势。相反,外资企业(跨国企业)则由于受境外上市地税法管理,早已有了较为严格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这就相对国有企业更有优势。
因此,对于大企业来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相结合,建立相应的税务控制制度是当务之急,同时要定期进行内部自我评估和有效的外部鉴证,才能确保已建立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顺利运作。
大企业将建立税务风险标准
孟斯硕 冉学东
45家国内大企业将率先建立税务内部控制系统,以规避税务风险。
为适应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指引》主要是建立一个大企业税务管理的标准,从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岗位和职责,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方面,明确提出了企业避免税收风险的要求。
据知情人士介绍,国税总局正在研究一系列的风险评估机制,以来核查纳税企业的税收情况。据他介绍,按照《指引》建立起税务规划的企业,可以更加方便税务机关的核查,这样就可以简化甚至是免于税务机关每年的深入检查。
“《指引》的主要目标是,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的时候,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在经营活动中,考虑到税收的影响。即在纳税的各个方面,要按照《指引》所列的标准来进行税务控制,以达到降低纳税风险的效果。”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据了解,由于大企业组织结构多样,经营结构复杂,所以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很多税收风险。按照国际上的统计,在发达国家,有40%的不合规企业是因为税务问题。
“相比来讲,我们国家这一比例会更高一些,并不是因为我们有更多的企业企图偷税漏税,而是有很大部分企业由于经验技术不足,会导致纳税上出现一些问题。对于一些上市的大企业来讲,税收风险对它们的股价和投资者的信心有很大的影响。”上述知情人士告诉CBN记者。
据了解,在去年年底,《指引》的讨论稿公开征求意见时,有很多大企业就非常关心。“这一标准建立以后,企业纳税的每一步骤将有标准可依,经营管理上也将更加规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将更加方便对企业的审查和管理,减少了监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