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拍卖行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一年一度的艺术品春季拍卖会。在拍卖行给竞拍者准备的拍品图录中,对每件艺术品都会给出一个估价范围,或起拍价。那么,这些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它的真实性如何?在拍卖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就此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文化管理学会艺术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马健。
记者:艺术品的拍卖价是收藏者和投资者都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拍卖价?
马健:艺术品的拍卖价实际上是一个统称,包括估价、底价、起拍价、落槌价和成交价等相关概念。所谓估价,也被称为参考价,是指拍卖公司在对拍卖标的进行价值评估之后确定的可能达到的价格区间。例如,10万~15万元。我们经常可以在拍品图录关于拍品的说明文字里看到估价。底价也叫保留价,是指委托人与拍卖人共同协商确定,并且在委托拍卖合同中明确注明的拍卖标的的最低成交价格。底价一经双方确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明确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举例来说,在中国嘉德的2006年秋季拍卖会上,一代学术大师陈寅恪的111种纸本遗稿以180万元的价格起拍,最后拍到了290万元,但还是“流拍”,原因就是最高应价低于底价。起拍价也被称为起叫价,指的是拍卖师在拍卖会上报出的拍卖标的的第一个价位,竞买人从这个价位开始应价。落槌价和成交价则是两个很容易混淆的概念。落槌价指的是,拍卖师在拍卖会上,通过敲击拍卖槌等方式,对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予以确认时的价格。“落槌”意味着竞价过程的结束和拍卖标的的易主。而成交价指的是,落槌价加上佣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之后的价格,也就是买受人应该向拍卖人支付的价格。因此,在艺术品拍卖中,成交价和落槌价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记者:那么,估价、底价与成交价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马健:一般来说,拍卖标的的底价都是保密的。竞买人唯一能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关于拍卖标的的价格信息,只有拍卖标的的估价。从理论上讲,估价是由拍卖公司的专业人员或受其委托的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标准和参照,对拍卖标的进行价值评估之后所确定的价格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估价可以算是确定底价的基础之一。但是,估价和底价之间并不具备必然的逻辑关系。估价着重反映的是拍卖标的的基本面和市场面价值,底价则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内心的价格底线。估价与底价的相关性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估价是否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和接受,认可度又有多高。而估价、底价与成交价的主要区别在于,成交价的高低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
记者:拍品的成交价会在拍卖行给出的估价范围内吗?
马健:我曾经对艺术品在拍卖前的估价与拍卖时的成交价的关系做过一次统计研究。我发现,在随机抽样所涉及的研究样本中,拍卖时的成交价位于拍卖前的估价区间内的艺术品比例约为19.2%。即使我们放宽评判的标准,采用“相关系数”指标来分析艺术品的估价与成交价之间的相关性,结果也不容乐观:估价下限和估价上限同成交价之间都只存在中度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68和0.71。由此可见,艺术品的估价与成交价大体上呈中度正相关关系。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技术处理上的困难,我还有意忽略了艺术品在拍卖前的估价对竞买人心理的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竞价行为的影响。而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表明,这种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考虑到这种影响,那么,在理想状态下,艺术品的估价与成交价的相关系数应该小于这个计算值。
我们要知道的是,这些估价通常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艺术品鉴定专家和市场专家确定的。但是,仍然出现了这种估价与成交价相差很大的情况(准确性仅为19.2%左右)。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因为,对于艺术品拍卖而言,随机性的影响非常之大,不容小觑。即使是举世公认的精品力作,只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照样可能乏人问津,甚至可能意外流拍。任何艺术品的顺利成交都会受到系统性风险和随机性因素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实际上并不需要太在意艺术品的估价。值得一提的是,苏富比对艺术品估价的态度。《香港苏富比拍卖公司业务规则》关于“估价”的条款写得很清楚:“任何由本公司作出的书面或口头估价仅属意见,并仅旨在提供指引。任何估价均不可依赖作预期售价之预测。”这或许可以视作艺术品的估价方对估价的理性态度。
记者:近几年,艺术品的“假拍”现象经常被人诟病,您如何看待虚假成交的问题?
马健:这实际上也是与拍卖价有关的重要问题。在近几年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上,艺术品拍卖“发现价格”的传统功能似乎正在人们的观念中“消失”。在许多人眼里,艺术品似乎只能沿着历史上的拍卖记录“微移”才叫“合理”。一旦成交价大幅度飙升,甚至创出所谓的天价,就很容易引来“假拍”的质疑之声。这就涉及到拍卖价的作用了。事实上,拍卖价的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功能——价格信号显示功能。它以价格信号的方式将买家的价值判断和购买能力公之于众,并且通过大众媒体宣传报道的“放大效应”,使得这个价格信号得以广泛传播,以此影响藏家个人的主观判断,从而影响艺术品市场的主流判断,进而影响艺术品市场的供求状况,最终影响艺术品的成交价格。这就是说,拍卖价所传递的价格信号影响甚至决定着艺术品市场的新一轮行情。举例来说,美国的著名传媒大亨纽豪斯曾经以17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约翰斯的最重要作品《闪耀开始》,并因此而震惊了当时的艺术界和收藏界。这位精明的传媒大亨之所以愿意花如此高价购买这件当时显然并非“物有所值”的艺术品,目的是希望他所收藏的约翰斯的其他作品能够迅速增值。他的逻辑是:假如约翰斯的《闪耀开始》值1700万美元的话,那么,约翰斯的其他作品价格显然也会“成倍地上涨”。这是“真拍”,不少“假拍”的重要目的同样是希望利用拍卖价的价格信号显示功能,使一件艺术品能够在拍卖纪录上“有案可查”或者“流传有序”。换句话说,不少“假拍”现象实际上都与拍卖价的信号显示功能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