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战略,努力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创新的形式,引导首都大学生在参与首善之区的建设中做贡献、受教育、长才干,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三届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的要求,由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第三届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彩铃设计大赛。为营造激情、创新和拼搏的竞赛环境、搭建公平、公开和公正的竞赛平台,让高校广大学生尽情展示自我风采和才情,我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彩铃主题
“宣传奥运、弘扬奥运、记录奥运”
二、彩铃作品提交截至日期:2008年9月30日
三、大赛规则
1、参赛资格:目前在校就读的高校所有彩铃原创团队及个人
2、作品类型:①纯音乐类、②音效类、③语言类、④其他类
注: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铃音
3、内容要求:宣传奥运理念和文化、弘扬奥运精神、记录奥运点滴事件,反映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富有创新性的、为大众所喜闻乐见。
4、铃音格式:所提供的铃音作品必须为44100Hz,16 bit,128kbps,立体声的MP3格式;单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0秒;单首作品的文件大小不超过1M。
5、铃音数量:每个团队(或个人)所提供的参赛铃音作品总数最多不超过5首
6、作品送交形式:网上提交和直接送达。提交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和联系方式五类信息。
7、作品提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编:100037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334办公室
邮箱:liuhaishumas@sina.com
联系电话:68902660
联系人:刘海曙老师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10名
六、评审: 网上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分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
七、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承诺并保证:所有参赛作品为参赛者独立合法制作的作品,参赛作品所含或涉及的版权及肖像权等均归参赛者所有和享有,参赛作品没有侵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如果参赛作品存在任何侵权,则参赛者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以及承办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者还应赔偿主办以及承办单位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大赛组委会将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作品会在网站上发布。3,参赛者同意,本次大赛活动期间,主办方和承办方享有免费使用参赛作品用于本次大赛的权利。4,所有参赛选手请认真阅读评奖规则及免责说明,所有参赛选手须遵循此参赛规则,参与活动者均视为认可并接受本次活动所有规则及说明。
第三届首都大学生创意文化节
彩铃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8.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