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弘扬奥运精神、倡导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一、大赛主题:
弘扬奥运精神,倡导文明出行
二、大赛宗旨:
为祝贺2008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全面弘扬奥运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创建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和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机构
组委会成员:
组 长:宋建华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局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理事长
王 悦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组长:马玉川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
李文全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
郭宗敏 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王东风 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成 员:交管局、摄影家协会、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工作人员
四、媒体支持:
人民摄影报、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法制报、山西新闻综合广播、山西交通广播、山西文艺广播、山西音乐广播、山西经济广播、山西农村广播、黄河新闻网
五、大赛内容:
1、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围绕“弘扬奥运精神,倡导文明出行”这一主题,从人、车、路、环境“四要素”入手,全面反映道路交通中呈现出的文明和谐景象;
(2)作品要健康向上、指向明确、人物生动、寓意完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3)摄影作品不限胶片和数码拍摄。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建议使用大数据文件。不得使用电脑特技制作照片。统一摄影作品尺寸为7寸;
(4)此前参加各项摄影的获奖(含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六、大赛投稿、截稿时间
1、作品征集:
2008年8月15日起面向全社会征稿,投稿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
请将参赛作品(含电子版)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2、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于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由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将于在相关媒体公布;
3、作品展出:
被评出获奖作品届时将择地展出(媒体另行公布)。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入选作品有关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寄送,送报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4、参赛作品需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对参赛作品作简要说明;
5、凡投稿报送的参赛作品,均认为作者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
6、此次大赛获奖者,可作为参加“山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
八、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置
一等奖: 二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 五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 十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一百名(奖金100元)
(一、二、三等奖作品作者不重复获奖。)
2、集体奖项设置
大赛设组织奖三名,根据参赛单位组织活动情况和上报作品的数量、质量等进行评选。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3、获奖选手及作品将通过山西黄河网、《山西法制报·公安交通》等媒体公布。
九、稿件送达方式:
参赛稿件可以直接或邮寄送达。
地址一:太原市迎泽大街378号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交通安全摄影大赛组委会
邮编:030001 联系人:杨海梅 电话:0351-4047794
地址二:太原市桃园南路115号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摄影大赛组委会
邮编:030001 联系人:李岩飞 电话:0351-4968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