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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
时间:2008/7/15-2008/10/15 地区:北京    来源:
主办机构:中国法学会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是以书画摄影展览的形式,反映广大青少年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的主题活动中的精神风貌,从而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直观性。

    一、活动时间

    启动时间:2008年7月15日

    截稿时间:2008年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共青团中央

    支持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三、评审委员会

    顾 问:

    袁熙坤 全国政协常委、金台艺术馆馆长、著名画家

    徐近平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院长

    欧阳中石 著名书法家

    钟明善 中国书协顾问、著名书法家

    潘公凯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主 任:

    刘 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卢雍政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常务副主任:

    刘 剑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

    副主任:

    卢国慧 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

    李前光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赵长清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书画评委会成员:

    郑晓华、温骧、寒石、王利军、湘子、孟庆云、高凤麟、谭開、胡小佩

    摄影评委会成员:

    雷晓路 法制日报社总编辑

    李 舸 人民日报总编室摄影组组长

    鲍效农 中国教育报社摄影部主任

    刘庆根 中国教育电视台主任记者

    晋永权 中国青年报摄影部主任

    崔 凯 民主与法制社美术编辑

    四、主题及内容

    作品主题以反映青少年在生活、学习中观察和发现的法律、品德、奥运及社会风尚等方面的内容为主,突出“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可以是一人完成的作品,也可以是多人共同完成的作品。

    五、征稿对象

    1、儿童组(年龄12周岁以下,包括12周岁)

    2、少年组(年龄12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包括18周岁)

    3、青年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

    六、征稿范围

    1、摄影:彩色、黑白、数码均可。实物照片尺寸为10英寸,不收反转片及底片,不得装裱;数码作品要求采用JPG格式,400*300至1024*1024像素,请以光盘的形式邮寄或直接发送到组委会电子信箱中。

    2、书法:篆、隶、楷、行、草等均可。规格在6尺以下,不得装裱。

    3、美术:中国画、儿童画、水彩画、水粉画、油画、工艺美术画等均可。规格在6尺以下,不得装裱。

    七、评审及奖项

    评审程序分为初选、初评、复评,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评委会按照匿名投票的方式对书画及摄影作品进行评选。书画摄影大赛区分摄影、书法、美术三类,设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每组每类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奖励为:颁发获奖证书,举办获奖作品展,并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一等奖奖金为2000元,二等奖奖金为1000元,三等奖奖金为500元。

    八、参赛方式

    由省(区、市)组委会负责组织征集,统一上报全国组委会,也可个人直接参加上报,但仍列入所在省(区、市)评奖范围内。获奖作品展出拟定于2008年11月在北京举行,颁奖时间与整体活动表彰同步。

    九、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获得奖项时将进行真实身份验证,所得奖项与真实身份不符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2、参赛报名不收报名费,所有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3、参赛作品每人最多限3幅作品;作品背面或电子信件中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年龄、性别、参赛组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4、参赛作品不得冒名、代笔以及经电子影像处理、合成、修改等,如有违反,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相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完全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6、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或用于非商业性推广,不另付稿筹;

    7、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青少年普法书画摄影大赛”字样。

    8、对本规则及著作权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解释。

    十、 组委会联系方式

    邮编:10003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

    电话:(010)66511317 66511728 13488651959

    电子信箱:sunny_clef@hotmail.com

    联系人:孙剑 李鑫鑫

    十一、“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官方网站:www.5ilaw.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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