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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魅力中塔”创意摄影大赛
时间:2008/7/2-2008/10/28 地区:北京    来源:
主办机构:中央广播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北京。 中央电视塔
   

   

 

    开始日期:2008年7月2日

    结束日期:2008年10月28日

    举办地点:北京。 中央电视塔

    活动介绍:

    首届“魅力中塔”创意摄影大赛参赛细则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中央广播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

    《摄影世界》杂志社

    承办:中央广播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日本KOWA兴和株式会社

    官方网站:www.ctvt.com.cn (中央电视塔)

    二、拍摄主题:

    本次创意摄影大赛以“魅力中塔”为主题,凡是能够表现中央电视塔元素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参评;详见本次活动官方网站:

    www.ctvt.com.cn (中央电视塔)

    拍摄题材:

    1、景观类:内容主要以电视塔日景或夜景为主题,充分体现电视塔的壮美与魅力;

    2、人文类:体现电视塔内外的人物或事件等人文主题活动,要求作品能够生动体现电视塔“科学、极限、时尚、欢乐”主题的企业文化的作品。

    3、其他:体现电视塔元素的作品。

    三、参展作品须知:

    1、参展作品要求反映主题,真实,原创,具有一定艺术性;参展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宣扬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蔑视残障人等违反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内容。

    2、参展者的参展作品必须是其本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展或一人参展的参展者拥有独立发表权。所有参展者必须声明参展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否则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展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展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因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展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结果由该作品的参展提供者对大赛组织方承担。

    3、参展者送交的参展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展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赛组织方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览、出版画册(刊)等,不另付稿酬,大赛组织方在按上列方式使用其参展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展人姓名。

    四、参展人情况说明:

    对参展人身份没有限制,但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为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责任提供担保。

    五、大赛活动日程安排:

    1、2008年7月2日 中央广播电视塔新照明系统开启,摄影作品征集同时开始。

    2、2008年7月中下旬,组织摄影爱好者与业内专家针对本次大赛相关的摄影技巧和专业知识进行互动交流活动。(时间地点注意大赛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3、2008年7月2日至10月28日为参展稿件投稿时间。

    a、自投稿之日起,每周末将从本周征集作品中挑选符合条件的入围作品(将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在中央电视塔网站(www.ctvt.com.cn)专设网页中给予展示并参加网上评选活动。(注:网友评选票数并非大赛唯一获奖标准。)

    b、在大赛官方网站设立“最具人气奖”,网友可以进行网上投票评选,获奖者即可获得中央电视塔特设奖品。

    4、2008年10月下旬 大赛评委会进行评选。

    5、2008年10月底举行颁奖活动及获奖作品的展示活动。

    6、2008年10月底至11月底,中央电视塔二层展厅获奖摄影作品展。同时在中央电视塔网站及兴和望远镜网站进行网上展示。《摄影世界》、《北京晚报》、央视国际、《新京报》、《精品购物指南》、千龙网、搜狐、等媒体将对本次大赛进行专题报道。

    六、大赛组别设置

    本次大赛欢迎广大公众参加,不限国籍和年龄。大赛作品分为以下组别,投稿人依实际情况进行参加评选:

    1、相机组(含胶片及数码相机):所有数码和胶片照相机作品均可参加此类评选。

    2、创意组:可对各种形式的摄影作品进行后期暗房创作,鼓励有较高创意的作品。

    3、手机组:使用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拍摄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 

    七、参展要求和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只收数字照片(胶片所拍作品扫描后的数字文件亦可);恕不接受利用数字手段大幅度改变作品原貌的照片(如数码合成、数码特效作品),适当剪裁等简单调整情况除外,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

    2、参赛者请登陆官网:中央电视塔网站www.ctvt.com.cn或兴和望远镜网站下载参展表格,并填写完全,与参展图片样稿(作为附件)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次大赛专用电子信箱 : cctvtower2008@yahoo.cn

    3、填写参赛表格注意事项:

    ? 请以组别简称、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作为作品图片的文件名,中间加中划线,如“相机组-古塔神韵-张某某-身份证号码-电话”。

    ? 如参赛作品为组照,请在每张照片的文件名后增加顺序号。欢迎注明作品拍摄信息,相机品牌、型号,镜头,光圈和快门数值。

    3、为便于在网络上发送,请先以小文件图片(压缩版)投稿,每张照片的文件大小在500KB左右即可;待接到获奖通知后,再提供大文件图片或底片,以便制作展览照片;获奖作品不能提供原始数字图像文件或底片者,视为自动弃权;底片在组织方扫描后将退还作者。

    4、为保证获得更好的图片质量,使用小型数字相机拍摄者,请选择最高精度和分辨率拍摄。使用数码单反相机以上级别的数字相机拍摄者,要求每幅作品的原始TIF文件大小不低于20MB。

    5、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限10幅(组)以下、含10幅(组)。

    6、参赛照片恕不归还,敬请谅解。

    7、参赛作品的年代不限,如果该参赛作品曾参加其他类似评选活动并获得奖项,本次活动组织方一经查出将视为无效,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8、作品一旦入围将刊登在中央电视塔(www.ctvt.com.cn)网站首页,请参赛者登陆网站查询。(恕不另作通知)

    八、摄影作品奖项及证书

    本次大赛三个专项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还设立2个特别奖和鼓励奖、最具人气奖若干。

    各组奖项设置如下:

    一、相机组:

    1、一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12500元的KOWA XD44 8.5倍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2、二等奖2 名,奖品为价值5680元的KOWA BD42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3、三等奖3名,奖品为价值3480元的KOWA BD25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二、创意组:

    1、一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5680元的KOWA BD42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2、二等奖2 名,奖品为价值3480元的KOWA BD25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北京最高的中央电视塔旋转餐厅欢乐午餐超值餐票2张+太平洋海底世界门票2张,总价值约4000元。 

    3、三等奖3名,奖品为价值3480元的KOWA BD25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三、手机组:

    1、一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3480元的KOWA BD25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2、二等奖2名,北京最高的中央电视塔旋转餐厅欢乐午餐票2张+太平洋海底世界门票2张,总价值约600元。 

    3、三等奖10名,中央电视塔登塔参观券2张+太平洋海底世界门票2张,价值约250元。 

    鼓励奖:大赛还将面向未获奖但拍摄水平良好的参赛者设立“鼓励奖”100名,奖品为中央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登塔参观券2张,价值100元。

    最具人气奖:大赛官方网站的“最具人气奖”评选以网友点击数量和评论为参考依据,由中央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特设奖品和证书,设1名。

    特别奖: 大赛设特别奖1名,要求作品能够生动展示出“中塔企业文化及魅力”的,奖品为价值3480元的KOWA BD25 8GR双筒望远镜1部(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备注:属合作作品而共同参展的,奖品一份将颁发给参展者在《参展报名表》中指定的领奖人,属合作作品而一人独立参展的奖品将颁发给该参展人。

    以上获奖者均有证书。独立一人参展的合作作品,获奖证书署名的获奖者为该参展人一人;两人以上共同参展的合作作品,获奖证书署名的获奖者为全部共同参展人。奖品个人所得税自理。

    九、声明:

    拍摄时请遵守各电视塔的相关规定;大赛活动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为公允起见,中央广播电视塔中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不参与本次大赛。

    十、赛事咨询电话:010- 88411087 88416217 (周一至周五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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