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广州市经济社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全面、客观反映广州市的新成就、新面貌、新变化,由市政府办公厅主办,广州日报社协办的“首善广州”摄影大赛从即日起启动,欢迎全市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踊跃参赛。
一、作品内容
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鼓励新作,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1月1日。
2.来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反转片请采用数码输出照片,参赛作品要求写实,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3.参赛作品规格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照片不得装裱,作品背面写上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上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稿件要注明“参赛稿”字样。
4.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的光盘)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备选作品替补。放大制作后,底片(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三、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10000元)
2.一等奖3名(奖杯各一座,奖金各5000元)
3.二等奖6名(奖杯各一座,奖金各3000元)
4.三等奖15名(奖杯各一座,奖金各1500元)
5.优秀奖30名(奖牌各一枚,奖金各600元)
6.入围奖100名(证书各一本,奖金各300元)
7.鼓励奖150名(每张奖金200元)
(以上奖金均含税)
四、投寄地址和截稿时间
参赛作品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寄(送)达。
投寄(送)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12
吴先生收(邮编:510032)
电话:83123538
五、其他事项
1.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作放大展览、出版画册、对外宣传并不另发稿酬。
3.凡投稿参与本比赛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启事当中的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届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