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展宗旨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奥运年。为了在这大事喜事不断的年代里,向世界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成就和中国消防部队的风采,推动消防文化建设,促进中外消防交流,特在今年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期间,举办“2008中国平遥国际消防摄影展”。 二、主办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中国消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委员会、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消防协会。 四、协办单位 《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报社、《中国消防》杂志社、《新安全?东方消防》杂志社、中国消防网、消防指南网和山西消防网。 五、影展时间 展出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3日。 六、征稿要求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20日。截稿时间为稿件收到日期。 2、征稿对象:社会大众(不受国籍及年龄限制,中外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3、征稿内容: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消防事业发展的成就;反映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火灾防范等工作中为保卫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反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消防工作的情况;反映消防科普、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消防教育和国际消防交流等情况;特别欢迎反映国内外消防重大历史事件(包括重大火灾事故抢险)的新闻摄影作品。 4、投稿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不限,体裁、题材不限,曾经获奖与否不限。但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拍摄,且作品要有一定的创意性,力求使作品达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七、参展办法 1、胶卷和数码拍摄的彩色及黑白照片均可。照片尺寸规格为8×10英寸,数码文件每张不应小于JPG格式4M。本次应征恕不接受幻灯片参展。 2、每幅参展作品需注明:(1)作品顺序号;(2)作品题名;(3)作者姓名;(4)通讯地址及邮编;(5)联系电话;(6)简要照片说明(必须有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作品相关信息)。 3、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但主办单位拥有将参展作品刊登于网页、报章、书刊等媒体或编辑影集,进行非牟利宣传的权力,不另计稿酬。 4、凡选送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着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参展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备份。 5、主办单位具有本次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凡投稿均被视为已阅并遵守本比赛细则。 6、参展照片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桃源南路115号山西省消防总队“2008中国平遥国际消防摄影展”办公室,邮编:030001;联系电话:0351-3658058;联系人:李良,手机:13903517529(来稿信封上请注明“消防摄影大展字样”)。网络数码参展作品通过国内电子邮件必须同时发送:xfz@119.cn和pt@fire.net.cn;国外电子邮件发:pt@fire.net.cn。 八、奖项设置及颁奖 自截稿之日起,由主办单位聘请权威专家按“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科普”、“消防监督”、“消防科技”、“国际交流”等类别,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奖杯或荣誉证书。 影展获奖和入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编辑专集出版;部分参展作品电子版将在《中国消防在线》等网站专题发布。 颁奖仪式拟在“2008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上由主办单位领导出席并主持。展览期间还将邀请部分获奖者和摄影专家参加摄影艺术研讨活动。 展览期间所有入选或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推荐参加“2008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各类摄影奖项的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