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通过搭建数字内容的创意平台,不仅培养和激发青少年从事科学创作热情,为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而且为青少年信息化人才的发现和推出提供桥梁。
二、活动主题
数字.创意.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08年6月—2008年11月
四、活动内容
包括第四届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2008手机动漫作品设计大赛2008数字视频短片创作大赛和2008数字、音乐作品创作大赛
五、参赛对象
以在校学生为主,同时包含35岁以下社会群体(包括专业及非专业)
六、报名参赛
1、参赛报名:通过上海青少年数字创意乐园网站(www.ydopark.com )线上报名;
2、作品提交:通过ftp上传到大赛官方网站,或者刻成光盘(主要针对2008视频短片创作大赛)寄到大赛组委会(地点:上海市东江湾路188号B座501 青少年数字创意行动组委会,邮编:200081,大赛咨询热线:021-65876579-25,021-65876579-26,大赛服务邮箱:ydca@ydopark.com );
3、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08年10月10日
七、活动流程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
序号 活动时间 活动阶段
1 6月26日 新闻通气会
2 7月-10月 报名及提交作品
3 10月中下旬 作品初评、作品投票与评选
4 10月20日 颁奖典礼
5 10月下旬-11月 作品展示与推广
八、作品创作题材要求
围绕“数字.创意.生活”这一活动主题展开,具体要求见各项赛事活动细则。
九、作品要求与说明
内容
活动名称 作 品 递 交 要 求
第四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 1、制作工具任意选择,作品生成的格式有htm、html、swf、php等通用格式;
2、htm、html文件大小不得超过6M Bytes;swf等动态文件不得超过10M Bytes(如发现恶意文件或病毒,取消比赛资格);
3、合理设置站点文件夹及内容的链接地址,确保能正常访问
2008手机动漫创作大赛 1、手机彩信、动漫设计,彩信为集文字、图片和声音为一体的多媒体格式;
2、动漫可为静帧图片格式,也可为动态SWF或GIF或视频等格式;动画的帧速为4-8帧/秒;
3、文字作品尺寸小于10K,图片作品尺寸小于27K,手机动漫类作品尺寸小于150K,视频类作品尺寸小于280K
2008数字视频短片创作大赛 1、作品表达形式不限,可以是记录片,也可以是虚构的故事片或MV、广告等等;
2、视频短片时间在5分钟以内,作品格式为*.rm、*.wmv、*.mpg 、*.avi、*.mov;
3、作品刻光盘的形式递交给大赛组委会
2008青少年数字音乐作品大赛 1、作品格式MP3、MP4、WMA、VQF、MIDI、RA、AAC、CD等;
2、参赛歌曲的时间每首不能超过6分钟;
3、参赛作品可以是原创的歌曲和歌词,也可以是翻唱
十、参赛规则
1、所有活动,鼓励原创,参赛者所交作品权责自负,组委会若发现参赛作品属非参赛者个人完成,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2、作品中不得有不健康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一、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
十二、奖项设置
项目
名称 第四届全国青少年网页设计大赛 2008手机动漫创作大赛 2008数字短片创作大赛 2008数字音乐作品创作大赛
一等奖 现金3000元、奖牌、证书(各1人)
二等奖 价值1000元数码产品、奖牌、证书 (各2人)
三等奖 价值500元数码产品、奖牌、证书(各3人)
优胜奖 价值300元数码产品、证书(各5人)
十三、作品权属说明
1、创作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组委会享有获奖作品永久的宣传使用权;
3、活动期间,组委会将与参赛选手签订作品授权协议书。
十四、参赛费用
免费报名,参赛选手比赛期间所涉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五、解释权与修改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