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激励青年学生从事创意设计,为产业界发掘优秀新一代窗帘设计人才,带动国内窗帘产业和鼓励学生投入窗帘产品创新之风气。利用产官学的合作机制,举办创意窗帘为主的设计竞赛活动,鼓励参赛者能随心所欲的创新设计新风格, 并以前卫、创新、自我价值的艺术风格,设计出其独一无二的作品。
主题类别
"DIY" 创意窗帘、窗帘外观、窗帘系统功能与零件改良等具创意之窗帘系列产品
材料规范
作品材料并无限制,以具有创意、环保意识、低成本为优先考量。
主办单位
国立联合大学 工业设计学系
协办单位及赞助厂商
巨大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富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捷曦企业有限公司
荷兰厂商 Coulisse B.V. 窗帘专业公司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 工业设计学系
国立联合大学 材料科学工程学系
国立联合大学 经营管理学系
树德科技大学 生活产品设计系
指导单位
经济部工业局
报名资格
凡国内各大专院校与高中职具有学生身份者,对窗帘设计竞赛有兴趣者均可报名参加。
甄选作品限制条件如下:
1. 为原创性设计。
2. 无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者。
3. 必需使用电脑软体做设计。
报名程序
o即日起至2008年10月9日(四)止完成初赛报名手续,於 www.nuu.edu.tw (公告栏)或 id.nuu.edu.tw 於下载报名表及作品资料表,并将「报名完成确认表」及「作品资料表」挂号邮寄至:苗栗市恭敬里联大一号 工业设计系 「2008第一届全国窗帘创意设计竞赛」收 (以邮戳为凭) 或2008年10月9日 5:00 PM前亲赴前述地址报名。完成报名手续及缴交作品,活动联系电话: 037-381807 吴子宏 先生,e-mail: thwu@nuu.edu.tw
报名应缴交下列资料: (裱版、报名表、图档光碟片)
初赛
A2彩色裱板一张,版面内容须有
1.具体表达产品特色之立体图。
2.能表达产品比例尺寸之三视图。
3.作品设计理念及相关说明。
4.A2裱板上请勿标示设计者姓名与参赛单位有关的文字、商标与图案等。
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填写。
碟片内容需含
1.报名表。(用word档案)
2.作品图档(解析度200dpi),存档成jpg格式。
请将A2作品裱板及报名表连同光碟片缴交或挂号邮寄至:
苗栗市恭敬里联大一号 (国立联合大学 工业设计系) 「2008 第一届全国窗帘创意设计竞赛」活动组收 (以邮戳为凭)
初赛入围
初赛入围者可进入决赛(初赛评选於2008年10月17日前选出决赛名单,公告於www.nuu.edu.tw (公告栏)或 id.nuu.edu.tw 最新消息区)
决赛
初赛入围者必须制作10分钟ppt(power point)简报参与决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期间:即日起开放报名至2008年10月9日(四)截止报名
2. 2008年10月17日(五)初赛,评审委员依书面资料及产品图片等,进行初赛评审。
3. 2008年10月17日(五)随即公布初赛入围名单於 http://www.nuu.edu.tw (公告栏)或http:// id.nuu.edu.tw
最新消息区,(初赛评审选评选20件作品入围决赛)。
4. 2008年10月31日(五)进行决赛简报发表,地点另行通知。
5. 2008年11月7日(五)颁奖典礼,13时30分-16 时00分於国立联合大学 国际会议厅(暂订) 颁发 「2008第一届全国窗帘创意设计竞赛」金奖、银奖、铜奖与创意奖。
奖励办法
金奖 一名:颁给奖金伍万元及奖盃一只。并免费招待前往欧洲荷兰 5~7 天, 并安排到 Coulisse 公司参访。 (所得税依财政部规定办理)
银奖 一名:颁给奖金参万元及奖盃一只。并免费招待前往欧洲荷兰 5~7 天, 并安排到 Coulisse 公司参访。 (所得税依财政部规定办理)
铜奖 一名:颁给奖金贰万元及奖盃一只。并免费招待前往欧洲荷兰 5~7 天, 并安排到 Coulisse 公司参访。 (所得税依财政部规定办理)
创意奖三名:颁给奖金壹万元及奖盃一只;其他入围复赛者奖状乙张。
评审标准
※ 创意-30%
具有充分满足开发目的之创意设计考量,在造形、色彩与样式等设计要素所构成之整体创意性之美感。
※ 加工可行性-20%
具有满足该产品加工可行性之目的,以及未来可商品化的程度与市场等考量。
※ 外观造型与材料表现-30%
作品之美观造型、完整性与细节处理等,来呈现最佳效果。
※ 结构稳定性-20%
作品之结构设计上具有稳定性与安全性之考量。
评审委员
由主办单位遴选产、官、学代表担任评审委员进行初赛及决赛评选。
注意事项
1. 得奖作品的智慧财产权(含图稿、商标、造型、机构与功能)属於主办单位所有;前三名要准备15分钟以内的Power point档来分享作品创作的过程与心得。
2. 参赛作品严禁抄袭仿冒。
3. 参赛作品於竞赛或展览过程中,如有不符办法之规定或涉及仿冒、抄袭等情事者,承办单位得暂停或取消参加竞赛及展览之权利,并召集评审委员会议处,必要时得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与奖状。
4. 承办单位有权运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及设计过程剪辑说明文字等相关资料,参赛者须配合。
5. 参赛者应尊重评选委员会之决议,除非能具体证明其他作品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不得有异议。
6. 评审过程采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外,参赛者不得在作品上签名或标示记号。
7. 参赛者可提报一件或一件以上作品参加,但每一件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一份报名表。有违者主办单位得迳行取消其参赛资格。
8.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件。
9. 可参考网站 http://www.coulisse.n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