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2008年4月1日--10月31日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主题:翔
(二)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鼓励积极创作、创新,以漫画为表现手段。
(三)作品种类、规格
1、原创类:结合主题的自创作品,鼓励彩色作品,A3大小。
2、故事类:短篇漫画,要求情节完整,主题鲜明,故事性强;篇幅4-8页;不限黑白或彩色。A4大小。
3、四格漫画类:结合主题,幽默有趣,不限黑白或彩色。A4大小。
4、动漫手工制作类:以手工作品表现动漫人物或者情景,鼓励多种材料及表现手法的应用。
5、Cosplay类:以动漫故事为主线的表演秀,以中小学漫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单位参赛。
6、独立单项类:创作以保护版权、支持正版的主题漫画。单张、短故事均可。
四、投稿要求
2008年4月15日开始征稿,截稿时间2008年9月15日(邮寄作品以邮戮日期为准)。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需粘贴《2008年厦门市中小学生漫画大赛个人报名表》,连同《集体报名表》邮寄或直接送交厦门市第九创意机构(厦禾路永成大厦797之4)。
Cosplay 比赛采用中小学漫画社团或兴趣小组形式参加。
本次赛事不限制报送作品数量、种类,鼓励多送交作品。
五、赛事安排
(一)2008年厦门市中小学生漫画比赛
2008年10月底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展及闭幕式等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作画比赛
2008年10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配套活动
1、Cosplay现场展演(比赛道具由参赛者自备)。
2、动漫制作教研活动。
3、培训讲座。
4、中小学生漫画夏令营(拟邀请台湾中小学生参加)。
各配套活动的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奖办法
(一)评选个人奖:参赛作品分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组,根据每组作品数量,分类别,按一定比例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主办单位发给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集体优胜奖:根据各校师生作品数量和获奖数量,评选集体优胜奖中学2所、小学4所,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三)由主办单位邀请动漫资深人士担任评委,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在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布,获奖作品将刊登在《厦门日报》等主要媒体。
八、其他事项
(一)要求各校本着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踊跃参与的原则,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赛事,积极组织学生到展览和比赛现场学习参观。赛事宣传海报将在4月中旬派发,届时请各校协助张贴。
(二)除动漫手工制作类、Cosplay类参赛者外其他类别参赛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具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本次比赛活动不收费。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保留作品原件,并有权将作品用于展览、汇编发行及社会公益活动,并不再支付报酬。
(四)参赛作品尺寸规格要求至少A4大小(29.7cm×21cm),或电子档jpg格式,像素要求至少3500*2500,黑白、彩色,纵横均可。
(五)赛事网站:http:/www.xmcomic.com/2008
若有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由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相关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适时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du.gov.cn/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栏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
九、联系方式:
本赛事由厦门市第九创意机构承办。
单 位:厦门市第九创意机构
地 址:厦门市厦禾路永成大厦797之4
电 话:6069986、13720870325
邮 箱:9artchina@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5-1:2008年厦门市中小学生漫画大赛集体报名表
附件5-2:2008年厦门市中小学生漫画比赛个人报名表
附件5-3:COSPLAY比赛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