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华东地区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第十九届国际标准舞、舞会舞安徽公开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华东地区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第十九届国际标准舞、舞会舞安徽公开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标准舞、舞会舞的艺术水平,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广大的国标舞、舞会舞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竞赛的艺术平台,我会定于2008年9月13—14日在安徽合肥举办2008?华东地区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第十九届国际标准舞、舞会舞安徽公开赛,现将有关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华东地区国际标准舞锦标赛暨第十九届国际标准舞、舞会舞安徽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馆
三、承办单位:安徽省国际标准舞协会
四、比赛时间:2008年9月13—14日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9月1日
六、报名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224号安徽省国际标准舞协会
七、比赛地点:合肥市体育馆
八、报到日期:2008年9月12日
九、比赛组别:
公开赛部分
(一)摩登舞系列(M)
W—华尔兹、T—探戈、F—狐步、Q—快步、VW—维也纳华尔兹
序号 组 别 舞 种 年龄及其它要求
1 M职业组 W、T、F、Q、VW
2 M职业新星组 W、T、F、Q、VW
3 M业余A组 W、T、F、Q、VW
4 M业余B组 W、T、Q、VW
5 M业余C组 W、T、VW
6 M业余D组 W、T
7 M壮年A组 W、T、VW 男女年龄相加80岁以上
8 M壮年B组 W、T 男女年龄相加85岁以上
9 M常青A组 W、T、VW 男女年龄相加100岁以上
10 M常青B组 W、T 男女年龄相加110岁以上
11 M专业院校A组 W、T、F、Q、VW
12 M专业院校B组 W、T、Q、VW
13 M专业院校C组 W、T、VW
14 少儿摩登五项全能组 W、T、F、Q、VW
15 M业余少年A组 W、T、Q、VW 15—17岁
16 M业余少年B组 W、T、VW 15—17岁
17 M业余少年C组 W、T、VW 12—14岁
18 M业余少年D组 W、T 12—14岁
19 M儿童组 W、T 11岁以下
20 M少年女子单人组 W、T 12岁以上
21 M儿童女子单人组 W、T 11岁以下
(二)拉丁舞系列(L)
R—伦巴、C—恰恰、S—桑巴、P—斗牛、J—牛仔
序号 组 别 舞 种 年龄及其它要求
1 L职业组 C、S、R、P、J
2 L职业新星组 C、S、R、P、J
3 L业余A组 C、S、R、P、J
4 L业余B组 C、S、R、、J
5 L业余C组 C、R、J
6 L业余D组 C、R
7 L壮年A组 C、R、J 男女年龄相加80岁以上
8 L壮年B组 C、R 男女年龄相加85岁以上
9 L常青A组 C、R、J 男女年龄相加100岁以上
10 L常青B组 C、R 男女年龄相加110岁以上
11 L巾帼组 C、R
12 L专业院校A组 C、S、R、P、J
13 L专业院校B组 C、S、R、、J
14 L专业院校C组 C、R、J
15 少儿拉丁五项全能组 C、S、R、P、J
16 少儿拉丁单人五项全能组 C、S、R、P、J
17 业余少年A组 C、S、R、、J 15—17岁
18 业余少年B组 C、R、J 15—17岁
19 业余少年C 组 C、R 15—17岁
20 业余少年D组 C、S、R、、J 12—14岁
21 业余少年E组 C、R、J 12—14岁
22 业余少年F组 C、R 12—14岁
23 L业余儿童A组 C、R、J 9—11岁
24 L业余儿童B组 C、R 9—11岁
25 L业余儿童C组 C、R、J 7—9岁
26 L业余儿童D组 C、R 7—9岁
27 L新苗组 C、R 6岁以下
28 L少年女子双人组 C、R、J 12岁以上
29 L儿童女子双人组 C、R 12岁以下
30 L少年女子单人A组 C、R、J 12岁以上
31 L少年女子单人B组 C、R 12岁以下
32 L儿童女子单人A组 C、R、J 11岁以下
33 L儿童女子单人B组 C、R 11岁以下
34 L少年单项组 C、S、R、、J 12岁以上(任选一支舞)
35 L儿童单项组 C、S、R、、J 11岁以下(任选一支舞)
36 L少年女子单人单项组 C、R 12岁以上
37 L儿童女子单人单项组 C、R 11岁以下
舞会舞系列
1、甲 组:中三步、快四步、探戈、快三步、伦巴、水兵
2、乙 组:中三步、中四步、探戈、伦巴、水兵
3、壮年组:中三步、中四步、探戈、水兵
4、常青组:中三步、中四步、水兵
团体舞:人数:8对或8对以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种:不限
注:如某一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对,组委会有权将此组别取消,该组选手可改报其他组别。如某一组别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增加奖项。
锦标赛部分
(一)摩登舞系列(M)
序号 组 别 舞 种 年龄及其它要求
1 M职业组 W、T、F、Q、VW
2 M职业新星 W、T、F、Q、VW
3 M业余A W、T、F、Q、VW
4 M业余B W、T、Q、VW
5 M业余C W、T、VW
6 M专业院校A组 W、T、F、Q、VW
7 M专业院校B组 W、T、Q、VW
8 M专业院校C组 W、T、VW
9 M业余少年A W、T、VW 15—17岁
10 M业余少年B W、T、VW 12—14岁
11 M业余少年C W、T 11岁以下
(二)拉丁舞系列(L)
序号 组 别 舞 种 年龄及其它要求
1 L职业组 C、S、R、P、J
2 L职业新星 C、S、R、P、J
3 L业余A C、S、R、P、J
4 L业余B C、S、R、J
5 L业余C C、R、J
6 L专业院校A C、S、R、P、J
7 L专业院校B C、S、R、J
8 L专业院校C C、R、J
9 L业余少年A C、S、R、P、J 15—17岁
10 L业余少年B C、S、R、J 12—14岁
11 L业余少年C C、R、J 12—14岁
12 L业余儿童A C、R、J 9—11岁
13 L业余儿童B C、R 8岁以下
十、着装要求:
1、成人组一律要求着正规比赛服装;
2、少儿选手着装应体现出少年儿童健康、活泼的特点,不可过于成人化;
3、壮年组、常青组选手的着装应与参赛选手的年龄相符合,力求端庄大方。
十一、奖项设置:
公开赛
1、职业组: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证书,4—6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
2、职业新星: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6名颁发奖牌、证书。
其他组别:
比赛5个舞蹈:前3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4—6名颁发证书;
比赛4个舞蹈:前2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3—6名颁发证书;
比赛3个舞蹈:第一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2—6名颁发证书;
比赛2个舞蹈或单项比赛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舞会舞
甲组:前3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4—6名颁发证书;
乙组:前3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4—6名颁发证书;
壮年组:前2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3—6名颁发证书;
常青组:第一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2—6名颁发证书;
锦标赛
1、职业组:前6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奖金。
2、其它组别参照公开赛。
十二、比赛有关规定:
1、根据国际惯例,凡过去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如停赛两年或更换舞伴者,可以参加业余组比赛。
2、参加职业新星组或业余A组比赛的选手,可以同时兼报职业组的比赛;业余组各组别可以互相兼报(摩登、拉丁互相兼报或跨组兼报,职业组只可摩登、拉丁相互兼报,不可降组兼报)。
3、壮年A组男士年龄为40岁以上,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在80岁以上;壮年B组男士年龄为45岁以上,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在85岁以上;常青A组男士年龄为55岁以上,女士年龄为45岁以上;常青B组男士年龄为60岁以上,女士年龄为50岁以上。舞会舞壮年组男士年龄为45岁以上,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在85岁以上,舞会舞常青组男士年龄为60岁以上,女士年龄为50岁以上(以上组别选手年龄均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4、凡专业院校的舞者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业余组选手可兼报专业组比赛;未满17周岁的舞者不得参加成人组比赛;少年选手低年龄可参加高组别比赛,高年龄不可参加低组别比赛;凡参加成人组比赛的选手,须持身份证原件报名。
5、安徽省业余少儿舞者须持有省级以上铜牌资格,少年A、B组须持有银牌以上资格,无此资格者,于2008年9月12日前和省国标舞协会联系补考(外省选手例外)。
6、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到场检录,迟到5分钟以上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7、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凡违反本次大赛规定,罢赛、闹事、打架斗殴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7、本次大赛主办方拥有参赛者的肖像使用权(摄影和录像)。
十三、报名费
1、职业组:380元/对 2、职业新星:300元/对
3、专业院校组:260元/对 4、业余各组:260元/对
5、单项各组:160元/对 6、单人组:100元/人
7、少儿各组:200元/对 8、团体舞:600元
9、职业组选手增报一个组别,增收报名费300元,其他组别每增报一个组别,递减100元(单人单项除外),凡我会会员参赛在原报名基础上每人优惠20元,团体会员凭团体会员证每个团体优惠100元。
十四、报名方法
1、传真或网上报名:传真:0551—2631282
网址:gbw.zg168.net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9月1日 联系电话:0551—2639319
联系人:戴亚南 13855181323 李 岚 13965015989
2、参赛费请于2008年9月5日前汇入安徽省国际标准舞协会帐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市长江中路支行 帐号:2391012010011029
单位:安徽省国际标准舞协会
注: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代表队,以免与其它代表队混淆,所
有参赛选手须交纳1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我会将统一为参赛选手办理保险,以保障所有参赛选手比赛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与参赛费一并汇入我会帐户。
3、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尽量使舞者不要报错参赛组别。
报到时不得更改组别,如确实需要更改的舞者,须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并交纳
100元组别更改手续费方可更改。
十五、其他
1、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膳宿费用自理。需要组委会代定住宿的参赛队请提前与我会联系。
2、所有参赛舞者须着比赛服装参加开幕式入场式。
3、获奖舞者颁奖时,一律着比赛服装,违者将不允许上场领奖。
4、本次比赛不安排选手走场。
5、本届大赛录影经营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安排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一经发现即驱逐出场。如有单位及个人需要保留资料,可与组委会联系。
6、本届比赛欢迎有志于国际标准舞、舞会舞事业发展的所有舞者来参与,欢迎所有国标舞、舞会舞爱好者按照比赛的要求来参赛。比赛是主办单位为舞者提供的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希望参赛舞者树立正确的比赛观,保持健康的比赛心态。
7、本次大赛秩序册特设部分宣传版面,可刊登文字或图片,尺寸为A4或16开,收费标准为:整版900元;1/2版500元,1/4版300元,各地国标舞教师、舞蹈工作室、舞蹈用品经营单位有意刊登者请与我会联系。
8、比赛中如有查分等事宜,由领队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仲裁费2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回,否则将不予退还。
9、本次比赛的规程及比赛信息等,均可登陆中国国标舞网站或中国168广告网查询、下载。
10、按照国际惯例,本届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
11、本通知解释权属本届大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