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旨
为促进我省小提琴演奏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发现和鼓励优秀人才,加强学术交流,培育高素质全面发展的青少年音乐队伍,特举办此项比赛。
本届比赛提倡并鼓励琴童、教师移植、改编、创作演奏以甘肃民歌(或西北民歌)为主题的小提琴及弦乐重奏作品,以突出音乐的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挖掘琴童及教师的创作才能。
本届比赛由甘肃省音乐家协会主办,甘肃省音乐家协会小提琴教育委员会承办。
1.比赛分两轮进行,每组约60%的选手进入第二轮。
2.本届比赛聘请著名小提琴教育家及在培养少年儿童方面有丰富经验及有突出贡献的小提琴教师担任评委。
比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李曙明 毕忠义
副主任:周国光 段剑锋 何 涛
委 员:张再生 张守恭 彭 健 芦云峰 王 怡 王卫东 徐建国 陈晓蓉 李朝华
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按章程要求报送曲目,比赛时不得更改。
2.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不得私自更换;比赛时选手应提前候场,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不补赛、不退费。
3.全部曲目背谱演奏。
4.有些曲目可不作段落反复。
5.评委会在保证艺术作品相对完整、选手水平充分发挥的前提下,适当删减作品的段落,不影响比赛成绩。
6.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参赛须知
1.比赛时间:2008年9月30日至10月3日(国务院规定假期的第二日起)在兰州举行。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日至9月12日(外地选手以邮戳日期为准)。
3. 报名地点(联系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 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730000
联系人:刘晓丽 赵 敏
联系电话:8833550
4.报名者需交有效证件(户口本、学生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5.选手报名需详细填写报名表及住址、邮编、电话号码等。
6.报名费每人150元,进入第二轮者,出榜后再交决赛费。
7.所有参赛选手、家长、指导老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8.家长及指导教师进入赛场均需购观摩票。
9.举办获奖选手音乐会的有关事项比赛结束后再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