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化妆造型艺术的交流与发展,在“民族化、国际化、时尚化、市场化”的主题下,同时为了响应来自全国各地广大化妆造型艺术院校、在校化装师、正在化装行业辛勤耕耘的广大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爱美时尚之士的邀请,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妆委员会十二届年会、第三届“金蝴蝶”影视与时尚化妆造型艺术大赛,将于2008年3月28—30日在北京八一电影制片厂隆重召开,其目的是为了扩大本专业大赛对社会各界的影响,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化妆艺术学术交流、选拔优秀青年化妆师成为化妆事业的后备力量。 ● 年会内容简要如下: 一、评出“第七届中国影视化妆金像奖”; 二、化妆造型专家演示; 三、2008化妆造型专家论坛; 四、第三届“金蝴蝶”影视与时尚化妆造型艺术大赛; 五、 “金蝴蝶奖”颁奖晚会等内容。
● 赛事设立 大赛名称:第三届“金蝴蝶”影视与时尚化妆造型艺术大赛 竞赛项目: 大赛分影视类、时尚类,其中: 影视类:老年跨度造型妆、古代造型妆、特殊效果(含神话、科幻)造型妆。 时尚类:中国新娘造型妆、晚宴(含白领职业)造型妆、时尚创意(含人体彩绘、梦幻)造型妆。 ● 参赛办法和报名: 1、报名参赛资格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喜爱造型化妆艺术的行业从业者、影视造型师、时尚造型师以及热爱化妆造型艺术的爱好者。 2、参赛要求 (1)职业化妆造型师以及化妆造型专业在校师生,性别不限; (2)具备影视与时尚创造力、娴熟的化妆造型技法以及现场操作能力;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现场造型所需化妆品、造型用具、模特(1名)和配套服饰由参赛者自备,现场允许带一名化妆助理。 (5)请选手特别注意整体造型及服饰搭配的唯美设计和整体舞台效果。 3、报名方式及费用: 现场报名: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院总后接待站影视技术学会化装委员会金蝴蝶大赛组委会 网上报名: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设有报名网页,网上填写上传,或者在网站上直接下载报名表,正确填写后,连同两张1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汇款收据等资料以邮寄的方式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务人员通过电话与参赛选手确认报名。 网址:http://www.jinhudie.com.cn 邮箱:huazhuangdasai@yahoo.com.cn 报名QQ:346504366 电话报名:通过电话与大赛组委会取得联系,赛务人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 电话:010-51219775 51219776 参赛费用:580元/人/项;780元/人/两项;980元/人/三项。团体参赛费用:500元/人/项;700元/人/两项;900元/人/三项;食、宿、行等其他费用自理。(注:团体报名指3名选手以及3人以上) 报名截止日期:参赛人员请于2008年 3月15日以前将参赛表格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4、 单位帐号及汇款方式: 汇款户名:张桂玲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 号:9559 9800 1448 5597 810 注: 学员将汇款汇出时请电话告知组委会,并将汇款单据传真到大赛组委会。 传真:010-51219195 ● 赛事结果: 1、比赛以参赛专业分类,分别评比出影视类和时尚类各单项“金蝴蝶奖”的冠、亚、季军及优秀奖;对同时报任意三项,且三项都获得了相应的奖项的选手,将评出三项全能奖。 2、各赛事的奖项分别由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装委员会颁发相应资格证书和奖杯。 3、参赛选手经考核后可申请成为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装委员会会员,参赛选手报名参加化装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化妆师证》培训班的,培训费用相应优惠一些,培训后可获得由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装委员会颁发的专业化妆师资格证书。 4、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结束后可免费参观八一电影制片厂拍摄基地和星光大道。 ● 评比细则介绍: 竞赛作品评选主要由作品创作技能评分和作品展示评分两部分构成,即化妆造型师通过选手现场造型的方式,从设计创意、化妆、发型、服饰搭配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评选手的专业水平和艺术创造力。 1、 作品创作技能: 指作品在符合所属专业类别的要求下,对化装造型基本技能的展示。主要包括发式、妆面、服饰这三大方面。 作品创作技能评分:总得分70分满分: 发型:20 分; 妆面:30 分; 服饰:20 分 2、作品展示: 指作品在满足专业类别要求的基础上,融入的个人独特理解、创意,以及展示过程中的主要表现。 作品展示评分:30分满分: 主题创意:10分 情景效果:10分 作品阐述:10分。 ● 比赛项目要求 影视类: 老年跨度造型妆: 在影视制作过程中,针对演员需要饰演的不同年龄阶段,用化妆手法,体现出演员在少年、青年、中年,甚至老年各个年龄段的特殊造型。此项比赛意在考核参赛选手,对各种影视化妆人物年龄塑造基本功的掌握情况。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少年化中年,中年化老年,老年化中年,中年化少年,这几种不同的年龄跨度化法,每种化法的年龄跨度,要保证作品与模特的实际年龄差距至少20岁。 评委在给作品评分的时候,将对作品与模特的实际年龄跨度做实际考察,年龄跨度越大,给出的跨度造型分值越高。 中国古代造型妆: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不同时间段的人物装型,通过比赛让更多的人更深入的了解,影视人物造型的幕后英雄——化妆师! 特殊造型妆:(含科幻、异型化妆)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塑造异型化妆造型,包括恐怖装造型、电脑动漫造型、科幻造型等; 时尚类: 中国新娘造型妆: 中国新娘造型妆,要体现中国五十六个不同民族的新娘特色,展现特有的地域文化,以民族的面部化妆、特定的发式、独有的服饰,表现中国新娘的传统文化及历史传统,用现代时尚流行的元素,重新诠释中国新娘造型,使中国传统新娘文化发扬光大。 晚宴(含白领职业)造型妆 1) 晚宴造型妆:随着各种晚宴社会活动的增多,晚宴化妆造型已深入到百姓的生活。本届晚宴造型大赛要承担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晚宴化妆文化及特色,引导、规范中国晚宴化妆的流行动向和趋势,注重装型的实用性、时尚性; 2)白领职业造型妆:白领从业人员逐渐成为展现工作礼仪、社交礼仪、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白领从业人员的整体造型也受到越来越多社会阶层人士的关注。 白领职业造型妆,要以白领工作特征为主,注重实用性,从整体造型角度,展现我国现阶段白领工作人员的风采。 时尚创意造型妆(含人体彩绘、梦幻): 在现今时尚生活中,随着百姓审美需求的提升、各种社交活动的增加、工作服饰礼仪的要求,需要从个人整体造型的角度,引导社会各界爱美人士的整体造型审美观。 1)人体彩绘造型妆:人体彩绘作为一种新型艺术表现手法,在时尚造型届,逐渐建立起独特的艺术风格,也越来越被艺术界的各界同仁所认同和推崇。 考虑到台上比赛时间的限制,建议模特身上的彩绘部分可以在台下完成60%,剩下的40%在台上完成,但精彩部分一定要拿到来台上完成。 ●大赛承办机构及媒体: 主 办: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妆委员会 承 办:北京耶路达文化发展中心 协 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协会 八一电影制片厂 北京电影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电影家协会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美容美发协会 北京美容美发协会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合作媒体:中央电视台、 内蒙古电视台、旅游卫视台、 中国电影报、 中国广播电视报、中国美容时尚报、 中国科学美容杂志、 中国化妆品杂志、 时尚杂志、 瑞丽杂志、 健康与美容杂志、 美容科学杂志、 新浪网站、 金蝴蝶网站等 ● 评委阵容: 总评判长: 杨树云(大赛监审组)中国影视技术学会化妆委员会主任 中央电视台中视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红楼梦>等 名誉评委: 王希钟 颜碧君 陈国雄 李德权 胡宏华 评委: 孙鸿魁(国家一级美术设计 代表作<祝福>等) 吕小平(北京电影制片厂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小龙人>等) 霍起弟(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代表作<图兰朵>等) 白丽君(八一电影制片厂高级化妆师 代表作<大决战>等) 刘秉魁(长春电影制片厂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雍正王朝>等) 徐 晶(中央电视台主任化妆师 历代春晚化妆及策划) 陈玉兰(解放军艺术学院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北京人在纽约>等) 王小荭(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代表作<万家轶事>等) 张歌东 (中国传媒大学舞美系主任) 王泽政 (四川峨嵋电影制片厂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乱世英雄>) 毛戈平(著名化妆师 代表作<火烧阿房宫>等) 陈敏正(山东电视台著名影视化妆师 代表作<水浒传>等) 贾惠敏(北京军区话剧团、著名化妆师) 张立棠 (长春电影制片厂主任化妆师 代表作<三国演义>) 郭书义(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代表作<百合花>等) 蒋丽莉 (中国国家话剧院著名化妆师、中国十大化妆师) 张信平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 徐全有(审美造型艺术公司董事长、著名化妆师) 刘 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参赛公约 一、公约内容: 为保证第三届金蝴蝶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大赛的顺利进行,维护大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大赛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公约,并要求所有参赛选手严格遵守 1、参赛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所有参赛选手的全部活动,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选手不得私自行动。 2、参赛过程中的所有图片、视频资料的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3、参赛选手应服从大赛评委会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大赛评判长或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法律顾问提出质疑。 4、参赛选手应遵守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及规定,如实申报自身的情况,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如所提供的情况或证件不真实,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己承担。 5、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爱护公物及现场设备,如因其个人行为导致上述物品的损坏,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第三届“金蝴蝶”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大赛组委会所有。 二、违反参赛公约的处罚 1、参赛选手违反任何参选规则和相关赛事规定,或涉及作品侵权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停止其因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并保留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选手如违反上述规定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责任。 3、参赛选手如对组委会做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大赛组委会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异议,由大赛组委会做出最终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