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具备歌唱潜质的年青人,需要发挥才华的机会,「十八区超新声青年歌唱比赛 2008」让对音乐有热诚的年青人,展露自己的才能,让他们踏出舞台、实践自己的梦想,并为璀璨的星途铺路。 资格 参加者必须年龄为介乎13-28岁之间的香港居民, 对歌唱具有浓厚兴趣者,均可参加。 比赛细则 参加者可以以不多於四人的组合参赛。 参赛者必须出席所有甄选试音之面试。 演绎曲目的配乐,须由参赛者自行准备,大会只接受CD或MD内的纯音乐格式及使用乐器弹奏(Live Band除外)。 入围者将於7月上旬获专人通知。 入围者必须出席初赛,否则当弃权论。 所有参赛歌曲,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不论入围与否,所有报名费用一概不会发还。 参加者必须同意是次比赛所有细则及条款。 本中心保留更改是次比赛之细则的最终决定权。 主办单位保留接受参赛者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递交参赛表格时,需连同以下项目内容一并缴交 填报妥当之参赛表格,附有参赛者姓名的3R彩色近照两张(一张半身,一张全身),并经由参赛者或监护人签署作实 参赛者必须以身份证姓名报名参加,比赛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核实参赛者资格。 每位参赛者需缴交港币$100参赛费用。 递交到以下各香港传艺中心(不接受任何邮寄方式) 香港区: 天后英皇道一号 九龙区: 旺角西洋菜街168大厦3楼 新界区: 荃湾海霸街91-93号地下至3楼 报名费 港币一百元正 付款方法 参赛者可亲身到香港天后英皇道一号「香港传艺中心」以现金或支票付款。支票抬头请列明 “香港传艺中心有限公司”或 “Hong Kong Communication Art Centre Limited”或可前往汇丰银行以转账形式付款,户口号码047-671813-838,请一并呈交转账收据。 比赛形式 2008十八区超新声歌唱比赛由7月开始进行,经过试音後,第一轮甄选出60人,分三场作赛。每20人到一区巡回演唱,每次由当天的艺人嘉宾评判及商场内的现场观众投票评分,选出5名入围者。在三区巡回表演中胜出的共15位参赛者位能挤身传艺节当晚的总决赛。 比赛活动流程 日期 内容 地点 2008年7月6日 试音 香港传艺中心 2008年7月12日 第一轮初赛 蓝湾广场 2008年7月20日 第二轮初赛 九龙城广场 2008年7月26日 第三轮初赛 将军澳中心 2008年8月29日 总决赛 湾仔会议展览中心 奖项及奖品 比赛设冠亚季军,每位得奖者均可获得:精美奖座一个;唱片公司试音机会及香港传艺中心奖学金。 截止日期 第三轮:2008年7月11日 查 询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77 8363 查询,或电邮至hkadf@cac.edu.hk,一切比赛详情以网页内的最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