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文物局,妇联,科协,文联;青少年宫、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群众艺术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科技馆(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艺术学校、业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等机构和场所:
为切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是亿万家庭最大的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关心下一代青少年成长,为他们心身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开创国家和民族更加美好未来的战略工程,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的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这一重要指示,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弘扬文化育人的理念,推进青少年的文化建设,展示当代中国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面貌,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素质,倡导科学进步的青少年文化潮流,积极围绕“爱心点燃希望,行动关爱未来”——“社会关注青少年发展,全民心系祖国未来,公众参与、奉献关爱,将中华民族紧紧团结在一起”的宗旨,中国科协·中国未来研究会联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公益事业联合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等多家具有广泛影响力及社会公信力的权威机构决定在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期间,共同举办“首届和谐中华·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
现将举办文化艺术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未来研究会
2.协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老教授协会
中国公益事业联合会
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
中国老龄产业专业委员会
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
……
3.承办单位:中国未来研究会文化经济交流部
中国未来研究会文化经济交流部·国际教育基地
二、艺术节主题:交流、展示、选拔;定位、培养、输送。
三、参加范围、对象及分组组别
1.参加范围:以各地文联、学校团委、青少年宫、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科技馆(站)、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群众艺术馆、艺术学校、业余文化艺术培训机构为主,开展本次活动。
2.参加对象: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院校在籍学生、青少年艺术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均可报名参加比赛。艺术节参与者以6—28岁为中心,分为少年组、青年组两个组别。
3.分组组别:
少年组:A组(6—12岁),B组(13—15岁);青年组:A组(16—18岁),B组(19—28岁)。
四、艺术节内容及组织形式
1.艺术节内容:评比、点评、讲座、表演、展示、交流、培养等,部分选手参加颁奖盛典。
2.组织形式:各分选区通过初选、复选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总选拔,各项评比在总选拔都将设有综合素质考评,并作为评分内容之一。
五、活动项目和内容
1.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舞台与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广告模特;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摄影;
3.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类:有关该类比赛的评选办法和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另行发布;另,此项目只限青年组选手参加,参赛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六、活动时间安排
艺术节活动整体运作时间为: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6月—9月底,此阶段为艺术节活动宣传、推广及各分赛区组建阶段。各省级分赛区承办单位会同当地有关单位组成选拔委员会,通过市、县、乡三级推荐报名参加省级选拔赛;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12月中旬,此阶段为分赛区评比阶段。各省级分赛区进行复赛,按全国组委会要求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第三阶段:2009年2月初(共计7天时间,以组委会的即时安排为准),此阶段为艺术节总决赛以及颁奖盛典阶段。将分别在全国政协礼堂和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艺术节开、闭幕式及颁奖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