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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高级研修班2007年招生简章 
                            
日期: 2007/7/30 10:21:52    编辑:     来源: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高级研修班创立于1996年,创办十余年来为全国各地培养了一批美术类高级专门人才,经上级批准,我院在中国画、油画两个专业方向继续举办高级研修班,招生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
高级研修班是学士学位获得者继续深造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开设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安美术学院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西安美术学院高级研修班由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郭北平教授及中国画系书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刘永杰教授负责,由学院知名教授授课,全年专业授课不少于1260课时。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美术事业,具有美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者)年龄不限,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积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经入学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名额、学制、报名、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名额:中国画、油画各10名;
学 制:一年;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2005年8月30日
报名地点: 西安美术学院高级研修班办公室(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 编:710065
联系电话: 029-88236024
考试内容:中国画专业:素描、中国画技法
油画专业:素描、油画技法
考试时间:2007年9月
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我院高级研修班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暑假期间可邮寄至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高级研修班)
1、单位介绍信(注明报考者的身份,出生年月,学历等)和工作证;
2、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五张;
3、交报名费100元;
五、收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11000元学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西安美术学院
美术学高级研修班
二零零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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