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副司长 。
尊敬的张延华会长,尊敬的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受局长的委托我谨代表国家文物局对拍卖业十周年华诞之际举办“2005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国际论坛”表示祝贺,论坛的主题是规范与繁荣,这是一个既切合现实,又着眼长远的好命题。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规范与繁荣是相辅相成,辨别发展,规范促进繁荣,繁荣促生心的规范,建设规范、繁荣的市场需要企业的不懈努力,也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拍卖的管理与服务,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和建议。
一,国家和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拍卖的法律法规及实施情况。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自1992年以来的十几年间文物拍卖市场走过了由试点摸索、逐步规范到初具规模,方兴未艾的不平凡的历程。对促进海外中国文物回流、抢救和保护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促进文物依法流通、满足公众的收藏鉴赏需要,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拓展中华文化的全国交流以及繁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和经济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业绩离不开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界的勤奋努力,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也离不开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文物拍卖兴起之初,国家文物局本着谨慎试点、严格控制、有效监管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比如1994年发布的关于文物拍卖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境内拍卖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199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等等,有关省市文物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拍卖、审批标的鉴定等管理程序,有效控制了试点范围和试点企业数量,保证了文物拍卖活动的有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新的中华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确定了文物拍卖是文物流通的经营活动的重要方式,为文物拍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3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发布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申请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分类申请和审批审验、文物拍卖及专业人员资格认定,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和备案,文物拍卖进入备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从2004年起国家文物局规范行政许可法,对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0余家拍卖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陆续颁发了许可证。截至目前共有19个省123家拍卖企业获准从事文物拍卖。
二,构建规范有序的文物拍卖市场,需要政府部门依法管理,提供服务。文物拍卖业已有十几年的历史,文物拍卖市场的法律框架也在这期间经过逐步摸索逐步形成,当前文物拍卖业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国家和有关部门根据变化中的实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市场有序发展。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文物拍卖等文物流通领域也是文物保护的一部分。我国文物保护法确定的文物工作方针是以保护文物为第一,从文物保护的大局出发,文物流通及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基本处境领域与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等领域一样,都要在依法保护和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对文物流通领域依法引导和规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我国的民间收藏和文物市场当前仍处在成长阶段,尚未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真正适应的行业规范,合理结构和布局,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无序的局面。比如公众反映强烈的上台文物有争议的真伪,甚至有未取得文物许可证的企业或明或暗从事拍卖。偷渡走私、出土文物的问题等等,这些文物发展中的暗流应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关注。文物许可证审批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总体上是守法经营的,对个别企业出现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继续依法管理。我们将积极协同商务部、文化部、海关等部门应该完善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加强宏观协调,市场监管和各项服务,规范文物行为,惩处文物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文物流通程序。中国文物保护法第55条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和合作的文物拍卖企业,这是依据WTO197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WTO成员国可以就文物实施或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中国政府加入了全部四个有关保护文化遗产公约,一贯主张与国际社会积极合作,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积极致力于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中国政府与文化合法进出境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全国有17个国家制定的文物进出境鉴定站,承担文物进出境、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在世界文物市场出现是正常的,我们履行保护文物遗产的相关公约、理解和维护其他国家的有关法律秩序,尊重别国的文化传统和民族尊严,也希望国际文物市场遵循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文物保护法律,理解与尊重中国的民族传统和民族感情,合法经营中国文物,不经营从中国非法出境的文物。
三,文物拍卖业的健康发展,呼唤业界严格自律,树立社会责任感。二十一世纪是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文物的要与社会的发展同步,为文化保护大局服务,在中国这样一个文明古国,文明拍卖业的繁荣必然会引起国内外的关注,甚至还会有一些人以复杂的心态来揣摩它,拍卖企业该做什么,政府部门该做什么,确实应引起思考和讨论。从业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从十几年前试点了6家发展到后来的160家,再到申领许可证合法从事文物拍卖的123家。当前从事文物拍卖的数量之多在世界上是少见的,这说明这个行业在发展,但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到底需要多少拍卖企业,特别是需要多少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拍卖企业,这个问题现在可能没有答案。但是,时间将会做出说明。中国政府确立了二十一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生存。当前,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在深度上将继续改变人们的各种利益和日常生活,中国的文物拍卖企业要对社会有所贡献,对文物保护事业有所贡献,就需要社会责任,这并不意味着要让我们的企业充当慈善机构,第二,我本人认为这是一种苛求。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我们期待依法经营,倡导规范自律,努力探讨创新。不违法、不欺诈,不搞恶意竞争,衷心希望在自我优势得到提升的同时,与社会产生良好的互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最后请允许我说两点感言:
第一,关于行业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业界自我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次“2005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以及预期的一系列成果,将对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实现和现实长远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我们期盼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进一步团结业界凝聚智慧,在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之间架起理解、支持和互动的桥梁,为经济社会和文物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
二,有关各方面的角色定位,我个人认为企业应在市场中优化品牌,公众应在参与中奉献自我,政府在管理中完善服务,国家文物局作为文物主管部门,一是充分尊重企业的首创精神,鼓励企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文物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提出问题。二是根据新情况积极调研,积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接受监督,支持企业联系公众,帮助文物拍卖市场建立健康的和谐关系环境。只要不断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互动,在市场中形成合力,才更有利于规范和繁荣中国的文物艺术品市场,这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