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的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学院现设有10个系,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其中设计艺术学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现已迁入位于清华园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正在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同时要求无色盲、色弱。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所在省未组织专业统考的除外)。
(3)2007年我院将不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学生。
1、考点
地区 |
考 点 |
详 细 地 址 |
网上报名日期 |
现场确认日期 |
专业考试日期 |
北京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1月
29日
至
3月
11日 |
3月
14日
至
15日 |
3月
17日
至
18日 |
沈阳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学院 |
沈阳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
烟台 |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学校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
214号 |
郑州 |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
南京 |
南京市宁海中学 |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
杭州 |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
杭州市万塘路258号 |
长沙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
上海 |
上海紫竹园中学 |
上海徐汇区康健地区虹梅南路
百花街15号 |
广州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
考点选择规定:
1.北京考点仅限户籍关系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自治区的考生报考;户籍关系在其它省的考生可选择除北京考点以外的任一考点报考。2.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仅限选择“北京考点”并参加考试。 |
2、专业报名(分两个阶段:①网上报名→②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我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7年1月29日至3月11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后进入“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
注:“登录名和密码”,是考生个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了解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请考生妥善保管。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于3月14-15日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的指定位置必须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且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原件。
(3)其他
①对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5日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表后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与网报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一致。
②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专业考试资格。
3、报名考试费收取及专业准考证发放
(1)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报名及四门专业加试费共260元;
艺术史论专业:报名及两门专业加试费共180元
(2)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
专业 |
招生专业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
学制 |
学历 |
艺术
设计
050408 |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
染织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
30 |
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设计基础(200分) |
4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系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装潢艺术设计系 |
平面设计 |
35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室内设计
景观设计 |
35 |
工 业 设 计 系 |
产品设计
展示设计 |
35 |
信息艺术设计系 |
信息设计 |
20 |
造型
艺术
050404 |
绘 画 系 |
中国画、壁 画
油 画、版 画 |
25 |
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
4年 |
雕 塑 系 |
雕 塑 |
15 |
工 艺 美 术 系 |
金属艺术
漆艺 |
20 |
艺术
史论
050407 |
艺 术 史 论 系 |
艺术史论 |
15 |
1.素描(100分,按20%计入专业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
4年 |
备注 |
1.学院代码:10003。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所有专业文、理科兼收。
2.2007年我院通过组织三次专业考试来招收生源,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考生欲了解我院1月中旬组织的“冬令营美术测试”和“单独专业考试”的相关情况,请登陆下列网址查询: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或
美术学院:http://ad.tsinghua.edu.cn” → 招生信息→本科生招生信息
3.填报专业系志愿规定:
1)选报“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仅限在所属的 6个专业系中任选报1至2个,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招生专业内服从专业系的调配。
2)选报“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仅限在所属的3个专业系中任选报1至2个,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招生专业内服从专业系的调配。
3)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只可选报“艺术史论系”。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
科目 |
考试
时间 |
试卷
规格 |
考试内容 |
考试
用具 |
备 注 |
艺术设计 |
色彩 |
3小时 |
八开 |
静物写生 |
水粉或
水彩 |
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自备,考试试卷纸由我院统一提供。 |
造型艺术 |
4小时 |
四开 |
人物半身像写生 |
艺术设计 |
素描 |
3小时 |
八开 |
人物头像写生 |
铅笔或
炭笔 |
艺术史论 |
造型艺术 |
4小时 |
四开 |
人物半身像写生 |
艺术设计 |
速写 |
1小时 |
八开 |
人物动态写生 |
铅笔或
炭笔 |
造型艺术 |
四开 |
艺术设计 |
设计
基础 |
3小时 |
八开 |
|
工具
不限 |
造型艺术 |
创作 |
3小时 |
四开 |
|
工具
不限 |
艺术史论 |
文艺
基础 |
3小时 |
|
|
钢笔或
圆珠笔 |
2、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4月15日后考生通过登“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将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文化课考试
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1、考生需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的招生专业一致。
2、对文化课考试的选考科目,我院不做具体规定,但要求考生所选考科目的满分相加之和必须达到750分(原始分),非个人原因无法选满750分(原始分)者除外。
3、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4、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的政审与体检,按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2、对参加“冬令营美术测试”及“单独招生考试”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其录取办法,请查询:
(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07年 “第十九届美术冬令营”专业测试通知;
(2)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面向七所美术学院附属中学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选拔生源的通知;
网址:或http://ad.tsinghua.edu.cn”→ 招生信息→本科生招生信息
3、对参加“三月份专业考试”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总排名前3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即予录取。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的其他考生,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造型艺术专业:
专业排名位于造型艺术专业总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即予录取。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的其他考生,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按照文化课总分(原始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专业系录取原则
对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且达到上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还将根据考生所选报的专业系志愿,按照专业课总分排序择优将考生录取到专业系。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录取,放入所选报的第二志愿专业系排序时,其专业课总分将被减去一个级差。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和第二志愿专业系录取,同意服从调配到其他专业系的,我院将在同一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和第二志愿专业系录取,不同意调配到其他专业系的,我院将不予录取。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规定
对于因文化课成绩不符合要求未被我院录取的“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总排名前35名或专业排名位于造型艺术专业总排名前15名”的考生,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文化课总分(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手续: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9月初至10月底)并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部门。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4月中旬关注我院公布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
*国内学生: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外籍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的学籍管理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十一、其它
1、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
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相关提示
1、学院招生网址:http://ad.tsinghua.edu.cn下的“招生信息”。
2、咨询电话:010-62798170,传真010-62798175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A338室(邮政编码:100084)
4、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十三、2006年录取概况
北京 |
招生专业 |
专业课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总成绩 |
艺术设计 |
最高分 |
567.5 |
574 |
1136.5 |
最低分 |
515 |
450 |
1000 |
造型艺术 |
最高分 |
570 |
538 |
1108 |
最低分 |
517.5 |
398 |
965.5 |
艺术史论 |
最高分 |
|
531 |
|
最低分 |
|
|
外埠 |
艺术设计 |
最高分 |
565 |
607 |
1157 |
最低分 |
512.5 |
436 |
998.5
(辽宁:1025.5) |
造型艺术 |
最高分 |
567.5 |
554 |
1077 |
最低分 |
505 |
404 |
952.5
(山东:968.5) |
艺术史论 |
最高分 |
|
656 |
|
最低分 |
|
583 |
|
注:
1、本简章版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2、本简章每份10元(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到我院及在全国所设的各考点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购买,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
4、查询专业成绩、入围和录取结果,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或拨打我院教务办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网址:www.join-tsinghua.edu.cn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010-62798171
传真:010-62798175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