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6日专家组对四川美院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市级验收后,近日,从重庆市教委传来喜讯,四川美院当代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正式批准,重庆市教委已经正式发文公布(详见渝教高〔2007〕39号)。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07〕14号)等文件精神,2007年重庆市共有10所高校的21个实验教学中心参加了申报,经过专家组评审,并经市教委审核,最终确定了19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川美院实验中心成功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实验教学体系、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的实验教学环境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开展,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