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记者多次追访,越秀北路一面有82年历史的民国“美丽”牌香烟广告墙体画引起文物界高度重视
●正当广州博物馆召集专家探讨如何将广告画安全切割迁移保护之际,开发商昨天竟痛下“杀手”
文物看护人只稍离几分钟
“美女”广告墙竟灰飞烟灭
未“转正”文物该如何抢救与保护引关注
残存建筑物成保护难题
未“转正”文物成保护难题
2007年9月1日
本报A5版:《大东门旧墙浮现民国“美女图”》
紧紧相连的两堵民居墙,拆除其中一堵之后,另外一堵墙身上竟然发现一幅民国时期的大幅彩色画像——82年前大上海滩著名“美丽”牌香烟广告!画中的美女是上世纪20年代上海滩著名影星吕美玉。
2007年10月17日
本报A12版:《香烟广告美女将移居广州博物馆》
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后已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近日将该墙体广告画的主体部分切割迁移至广州博物馆。据悉,这也将是广州市第一次整墙切割迁移大幅墙体广告。
2007年10月27日
本报A24版:《“大东门美女”寻到“婆家”》
读者报料,“大东门旧墙浮现的民国香烟广告‘美女图’是我父亲当年在广州的好友曹冠英让人绘制上去的!这幅广告也是当年国内第一次使用人物肖像制作的广告。”
广州发现 美女代言美丽牌(图)

“美丽”牌香烟广告墙
发现记:
9月1日,本报《大东门旧墙浮现民国“美女图”》报道了广州越秀北路邮政局背后发现巨幅民国“美丽”牌香烟广告墙体画,央视国际、新华网、上海热线等国内近百家网站纷纷转载并引起国内读者的广泛关注。这幅目前唯一发现的最大民国香烟广告墙体画引起文物界专家高度重视,正当广州博物馆召集专家探讨如何将广告画安全切割迁移保护时,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尽管广州市博物馆多次出面干涉,“美丽”牌香烟广告墙所处工地开发商属下的工人还是不顾一切,在4日上午用钩机将这幅82年前留下的珍贵广告墙夷为平地。
如何才能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如何才能避免城市开发中一些有价值却没有被发现或没能及时列入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再度遭受同样厄运?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部门,专家呼吁在广州建立一个对应的管理协调机构。
痛!被毁之前正紧急商讨迁移
记者昨天上午在现场看到,那幅青砖香烟广告墙早已烟消云散,留下一片废墟。一位坐在钩机的工人申辩:“广告墙是自己倒塌。”大东门华庭一物业管理员向记者证实,香烟广告墙是4日上午被越通公司的施工队用钩机钩倒的。

记者了解到,负责本次迁移的施工单位初步计划切割后的墙体将分成两块,“香烟”两个字单独切成一块,“美女”画单独一块,每块连同包装面积都超过10平方米,估计连同固定材料重量每块重达5吨左右。由于面积较大,要搬进博物馆遇上困难,为了保证这两件“庞然大物”在迁移过程能完好无损,做到万无一失,10月25日,已经搭好施工架准备开工的工程临时暂停,几个部门紧急碰头探讨对策。
恨!请求“缓刑”7日仍被捣毁
11月1日中午,广告墙所处工地开发商竟然让工人擅自拆除广告墙体,“香烟”两字的墙体被全部拆除。后被广州市博物馆有关人员及时发现制止,对方才停止对这一文物的破坏。就在当天,工作人员发现香烟广告墙已经被楼盘的施工单位拆成一幅单面墙体,墙上开始出现一些裂缝。广州市博物馆有关负责人及时出面与开发商交涉,最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给广告墙迁移7天时间。为了保证切割的安全,市博物馆来请来墙体基础加固的专家,探讨如何采取紧急的加固措施,确保切割过程的安全。
在11月1日香烟广告墙顶部的“香烟”被工地工人擅自拆除破坏后,为了防止不测事件再度发生,连续几天广州博物馆都派人轮流到现场看守。“11月4日上午,大概是8时30分到9时30分之间,现场看守人员有事走开了一会儿,等到重新回到工地时,广告墙已经被现场的一部钩机彻底推倒了。”广州市博物馆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图片说明:上图为拆除后的一片废墟,钩机以及一堆瓦砾已经取代了画有香烟广告的旧墙体;下图为被毁前的建筑物,圆圈内为香烟广告图。
博物馆:
建议建立一个对应协调管理机构
“作为文物管理工作者,我们感到十分心痛、可惜,像这类有价值但并没有列入保护的建筑物,该由谁出面保护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难题。”广州博物馆馆长程存洁对此深感无奈。“明天我们将派人去收拾被废掉的广告墙砖,看看能否重新拼凑起来,估计难度不小。”
“几个月前,广州大南路自来水管道施工,发现地下一段明清时期广州城墙旧址。施工者没有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而将现场快速掩埋。”“看来对待这类事件如何处理应该引起各有关部门重视,最好能有一个对应的管理协调机构。”
律师:
依现行法律肇事者只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开发商的做法明显是错误的,但依照现行法律,由于大东门广告墙没有经过文物鉴定,肇事者只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第65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6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包括‘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文管专家:
各单位都有义务配合文物保护工作
“出现这样的结局,开发商必须好好反省和检讨,这也说明我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还存在监管不力的漏洞。”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朱海仁指出。
朱海仁表示,既然文物管理部门的专家认定要将其迁移保护,说明本身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无论本身是否已经经过鉴定,是不是被明确公布的文物,各个单位都有义务无条件配合支持这一保护工作。“尤其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很多有价值的建筑和古迹都会不断地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