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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与数字艺术怎么卖?
                            
日期: 2006/9/20 11:00:56    编辑:综合整理/吴介祥     来源:     

洪浩    您好先生

    在国内外的博览会上与画廊及收藏家交换关于数字或录像艺术的市场的意见时,常常听到多数收藏家对数字艺术怎么保存、修复,有没有升值的潜力等问题都没有概念,信息不足让多数收藏家却步。
    除此之外,收藏品的“亲切感”也是很重要的。一位收藏家说:“我收藏的作品是希望能随时看到它,在办公室、走道上、房间、玄观、沙发前都能让人随时沉浸于作品或冥想。我可不喜欢回家后,还得启动一大堆机件和软件,click半天,才能看到自己的收藏品。”另外,收藏家对于数字形式的作品的权利是什么,可不可以为自己做一个安全备份?能不能像音乐、电影DVD一样复制一份给朋友?万一作品受损,是否能获得补偿?有未来因为程序太过老旧而打不开的危机吗?如果艺术家已经不在了,还找得到管理著作权和负责修复或更新的人吗?收藏数字或录像艺术有相当多技术层面的问题,只有很熟这些技术的收藏家才敢出手。
    艺术市场基于这样的考虑,必须做一些应对,而脑筋转得快的艺术家,是不是也可以试试看开发适合交易的产品?除了纪念品式的周边产品,如2005年艺术家博览会由李明道设计的会让人爱不释手的海报、Indie音乐片、马克杯等产品外,录像与数字艺术品是不是也能以适合收藏观赏形式、以原作形式或限量版在市场上露面?
    在2004年的Frieze Art Fair上,有百万行情的Eli Sudbrack的作品空间被布置为一个小型disco。这位里约出生、在纽约创作的数字艺术家有夸张的声势和令人垂涎的鲜艳风格,因此市场卖像颇佳。在Frieze Art Fair上,买家可以购买作品的光盘,然后回去自己找适合的印刷技术印出来,做艺术品陈列、当成海报裱框也好,当成壁纸也行。而这种方式,让装置艺术可以以限量但多件的形式推上市场,改变了以前装置艺术一次一件的传统,每件的价位也可以配合版数调整。如果艺术家愿意将作品切割成数小件,也可以分批卖出。
    适合这样交易的作品非常多,如日本数字艺术先驱Kawaguchi Yoichiro和德国数字艺术家Holger Lippmann等人的作品。这样买卖的录像和数字艺术交易的是所有权,不再是一件单一存在作品的物质性和原迹性。而作品容许某种程度的消费和消耗性,购买者可在自己的使用范围内复制作品。
    出生德国的Loretta Lux以儿童为主题的计算机数字科技作品,以摄影作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价位和摄影作品相当,但类写实却接近哀愁的距离美感并不会让人误认为摄影作品。她的作品可大可小,可以多样呈现,从笔记本封面到单件大尺寸规格,都不会失去张力。
    另一位德国艺术家Karin Sander利用数字科技将观众的造型输入后,马上以石膏制成小型雕塑品,做出一种类似人像人形的陈列室,而被塑的对象也能马上将作品买下带走。这些作品件数虽多,每一件都是原版,作品集合一起时,呈现众生百态有相当的说服力,拆开来的各单件也容易买卖。
    影像艺术品的市场比例还不大,但是适合市场形式的原件或限量作品如果开发得当,这个区块的潜力是无限的,就要看艺术家们动脑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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