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美术高考 > 专业导航 
音乐学
                            
日期: 2006/3/18 13:06:01    编辑:     来源: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 本知识,具有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 、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 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 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相关科学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 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 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今日论坛】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58760011 转 335/350/351 投稿信箱:info@vrdam.org
版权所有 © 2006-2020 今日艺术传媒  备案:京ICP备11039214号-8
今日艺术网微信公共平台
官方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