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央美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分数线
2007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9名,文化课最低为55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3名。专业并列28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5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3名,文化课最低为54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3名。专业并列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9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8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11名。专业并列21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04名。专业并列50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8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1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文化总分最低562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1人,文化总分最低44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14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93名。
②山东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57名。并列57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其他省: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39名。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3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68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06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6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文化分数录至466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分数录至457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248名。并列248名,文化分数录至42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36名,并列736名其文化课总分48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 艺术设计文科录取61人,专业名次录至610名。并列610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② 艺术设计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863名。并列863名其文化课总分444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
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78名,并列578名其文化课总分480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41人。专业名次录至222名。并列222名,文化分数录至475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05名。并列105名,文化分数录至434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98名。 并列6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93名,并列493名其文化课总分501分。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其文化课总分420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37名。并列137名其文化课总分486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33人。专业名次录至341名。并列341名其文化课总分461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12名。并列412名其文化课总分447分。
2006年中央美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分数线
造型艺术: 最低专业分数线:252.5分
中国画 : 最低专业分数线:302分
书 法 : 最低专业分数线:311分
艺术设计: 最低专业分数线:240分
建筑学 : 最低专业分数线:180分
※ 动画、出版设计、家居设计、公共艺术等专业成绩随以上大的专业排名,不单独排名
各专业课单科满分为100分
实行先高考后填志愿的省市的考生,请先将文化课准考回执寄回我院招办。高考报完志愿后,再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寄回我院招办。
如果考生在查询时查不到自己的分数时请留言,并将考生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填写清楚,以便我们来解决问题。
请及时关注本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6
2005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优先录取;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含数学)为:总分:34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328名。专业并列32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346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3名,优先录取;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含数学)为:总分:340分。单科:语文80分,
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01名。专业并列10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370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含数学)为:总分:34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4名。专业并列2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396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3名,理科前2名优先录取;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含数学)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
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专业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41名。专业并列54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0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理科录取30人。总分4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录取30人。总分528分,单科:语文80分 外语80分。
2、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科40人。
①文化课分数线(含数学)为:总分400。单科:语文80分, 外语70分;
②专业名次录至85名。专业并列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6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6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81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3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4、造型艺术兼报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4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5、设计、建筑兼报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9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动画专业:
1、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录取后,从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2、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不含数学)为:总分33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录取44人,专业名次录至465名,专业并列46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379分。
4、从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录取15人,专业名次录至171名。专业并列17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3分。
八、出版设计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后,从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2、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含数学)为: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41名。专业并列54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九、家居设计专业:
1、建筑学专业录取后,从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2、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含数学)为: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312名。专业并列3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0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165名。专业并列16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0分。
十、公共艺术设计专业:
(一)、从造型艺术兼报动画未被动画专业录取的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不含数学)为:总分33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737名。专业并列73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1分。
(二)、从建筑学兼报家居设计未被家居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化课最低分数(含数学)录至:总分471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中央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