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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变奏
                             —中国艺术市场的现实与问题
日期: 2007/3/23 10:10:00    编辑:刘泉徽     来源: 《东方艺术财经》    

  当前中国艺术市场结构倒置、形态畸变,画廊、拍卖行和画家之间还没有建立合理的游戏规则;收藏目的变异,向投资方向发展,屯货、炒作、频繁换手现象突出;艺术市场公正性合理性缺失,艺术批评、学术研究无法形成独立的价值评判支援系统。
艺术市场结构倒置
  艺术品市场一般划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的主要经营方式是艺术品经营者通过代理艺术品的所有权,将艺术品投入市场的营销方式,其主体是画廊。二级市场主要经营方式是艺术品经营者接受艺术品所有者的委托,将艺术品投入市场的销售方式。其主要的形式是拍卖。
  画廊原先是仅具地理意义的名词,源于英语的gallery。在传统欧洲王公贵族的府邸或住宅中,通常会有用于散步的狭长房间,其中陈列图画或雕塑等艺术品,此即“画廊”一词的来源。现代画廊是指经常举行美术展览、展卖的场所,是从事艺术品经纪代理的企业。画廊是艺术市场中的一级市场和基本环节,艺术品如何转化为商品要靠画廊的运作。严肃的艺术家只创造艺术品而不制作商品,画廊的职能是将艺术品通过流通渠道转化为商品,画廊的意义在于通过规范的商业运作为艺术家的成长和成功创造条件。与西方成熟的艺术市场体制不同,目前国内拍卖行和画廊的角色是错位的,而且很严重。中国的拍卖公司顶替了画廊的角色,不管一个艺术家是否有画廊代理,作品是否有稳定持续的销售纪录,只要画有卖相,拿来就拍,有些青年画家就是在拍卖公司那里开始了自己的市场之旅,这大概可以算是“中国特色”吧。而在国外,艺术品收藏者主要是与画廊打交道的,大收藏家更是与大画廊有长达十年或数十年的稳定关系。德国的艺术品拍卖法就限定拍卖行只能拍卖已经过世或者重要的艺术家的作品,其他属于画廊运作的范围。但是中国的拍卖市场却没有这样的规则,二级市场直接跳过一级市场,作品直接从画家的工作室出去,是我国艺术市场种种混乱中最突出的特点。也正是这种结构倒置问题,导致艺术品拍卖行、拍卖活动、拍品过多、过滥,影响市场有序的发展。拍卖是一种纯中介行为,中介公司的多少应该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来确定。就目前看,艺术品拍卖发展过多过快。1997年以前北京有艺术品拍卖公司5家,全国在40家之内。2006年全国从事艺术品拍卖的企业暴增为3000多家,而且每年都在增加,2005年全国有统计的艺术拍卖专场居然高达800余场。在很多情况下拍卖秩序混乱、经营不规范,甚至在某些博览会、拍卖会上,收藏家、投资者和画商明显采用类似炒作股票的手法,雇托儿、哄抬画价、短期内将一位艺术家的价格“提起来”,制造出虚假的价格指数。虽然在目前整个市场走强的形势下,艺术家可以靠这种手段获得巨大收益,但是长期看,对于艺术市场极具隐患。当经济环境稍有变故,藏家、投资者、画廊谁也无法承受如此高价,中国艺术品市场有可能步日本以及我国台湾之后,进入一个漫长的萧条期。

购买群落的主体变异和投资风险
  通常拍卖行为的买单者应该是谁?在西方,艺术品市场大致有两大主力:一是出于学术研究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艺术品的团体、机构:如博物馆、美术馆等。中国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2002年故宫博物院2200万元人民币收购《晋索靖书出师颂》,上海博物馆2003年450万美元购藏《淳化阁帖》,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二是出于艺术作品本身所具有的美学功能,一部分人或群体长久地对这一特定领域有着真正的兴趣,收藏艺术品来获得知识、陶冶修养。文化知识和经济购买力一起,彰显着他们在这一领域的独特地位。德国收藏家路德维希博士和美国收藏家哈默博士,还有以收藏中国当代艺术品著称的瑞士前驻华大使希克(他大概是目前拥有最多中国当代艺术品的收藏家)都属此列。然而目前我国艺术市场的性质已逐步从收藏为主向投资为主过渡了,部分艺术品投资者的“激情”正在挑战藏家的“理性”,甚至不惜贷款炒作艺术品。这股艺术市场热潮的启动力量是惊人的,艺术品拍卖纪录不断刷新,一个个艺术品收益神话被呈现在大众眼前,上世纪90年代几千元的作品已经卖到几十万甚至百万,艺术品投资显示出比股票和房地产更大的回报率。加上媒体的大量宣传和炒作,艺术品市场被描绘成一个低投入、高回报的梦幻投资舞台,收藏热迅速转变成艺术品投资热。2003年,股票市场已经萎缩50%,房地产市场在国家调控政策下,投资减缓。众多怀揣资金的投资者开始把眼光转向艺术市场这个舞台。一些人将资金从股市和其他投资领域中撤出,投入艺术品市场,大量资金的涌入使艺术品市场迅速膨胀。中国新生的一代商界领袖正在成为推动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交易前期的活动策划上,与其它如不动产、土地等的拍卖不同,近年的许多艺术品的拍卖常常不仅仅是一场拍卖会,而是一个逐渐升温的“秀场”。大量浙江商人跟进国际文物市场,频繁光顾世界顶级拍卖会。2004年10月,浙江一个县级市—慈溪的20多名民间企业家,收到了世界两大拍卖行—佳士得和苏富比的拍卖邀请函。2006年5月1日出版的《艺术地图》杂志,发表文章《当代艺术这一次是不是泡沫?》梳理了业界对 “拍卖热”中资金来源的看法:“一是跟洗钱有关;二是股市、地产操作资金入市;三是在股市设局,让不明市场真相的新藏家接盘;四是确实有新老藏家想拿下某些好作品,而且贫富分化后的国内新贵阶层目前已经取代外国收藏家成为主力,买艺术品一掷千金,钱来得快,在艺术市场去得也快;五是不排除利用艺术品保值赌人民币升值的金融炒家的介入。”投资需要回报,从经济学角度说,高投入带来高回报,高投入也伴随高风险。新拍卖行只能经营二三类文物的限制,使得书画市场极速扩容。两年多来,包括内外游资在内的大量资金蜂拥而入艺术市场,价格平均每年涨幅在20%以上,名家作品更是超过了40%,不少拍品价格已涨10倍以上。炒家们熟练套用炒股炒房的战略战术:选中目标低价吃进,制造概念,动用舆论壮声势,拍场哄抬,寻机抛售。价格拉高会吸引新的客户和新的资金,价位再被推高,如此循环往复。艺术品不同于股票和房产,其数量有不确定性。实际上,更大规模扩充的标的稀释了新涌入的资金,购买力迅速分化和消耗。一旦这种趋势加重,会导致投资者资金流断裂、枯竭,囤积的高价艺术品又无人接盘,市场的危险系数便会大为增加。
  
拍卖行信誉值与批评家的良知
  拍卖行是依靠本身的信誉而生存的,虽然在国际上有拍卖行不负责拍品真伪的惯例,但一些著名的拍卖公司是很严肃的,通常上拍前会有专家、学者对拍品进行鉴定。我国的《拍卖法》中也延续了这个国际惯例,《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买者拍得的是赝品,只要拍卖公司不是知情而故意隐瞒,就可免责。实际操作中有些拍卖公司据此知假售假甚至直接参与造假谋利,使艺术品拍卖的整体形象受损,艺术市场的秩序也受到破坏。艺术品真假问题一直困扰着艺术品市场。近几年在拍卖会上收藏者买到赝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当投资者上诉法院,大多数都无法打赢官司。这对艺术品收藏家和消费者来讲是不公平的。”《拍卖法》这一规定,已引来了众多质疑:无论画作是真是伪,也无论买家在竞拍时是否知道作品是假的,成交后便可概不认账,这样的保证条款为拍卖行逃脱责任留下了漏洞,有高额利润刺激,又有法律漏洞可钻,假画泛滥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如前所述,由于中国艺术二级市场的购买群落的主体变异,现实的投资者往往处于专业知识资源的弱势,良好的拍卖行信誉愈发显得关键。
  类比二级市场的信誉值,批评家也需要良知与责任心。如果我们仅仅把艺术市场看作一种价格涨涨落落的经济行为的话,问题倒简单多了,因为盈亏只是那些居少数的投资者和收藏家的事情,但问题却不止于此,价格“暴力”还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时时动摇艺术的价值评价体系。职责需要批评保持它的独立性,不受市场的干扰,需要艺术批评家把艺术和艺术市场看成两个问题,即一是不把市场上成功的艺术作为合理的价值取向,二是不以市场是否认可来衡量自身艺术判断的正确与否。但现实的状况是,艺术批评也被卷进了市场,由于市场的火爆,在金钱的驱使下,批评家甚至吹捧一些品位极低的“书画家”,造成误导投资者的事时有发生。此外,一些美术高等院校的艺术史家(艺术史与艺术批评是有区别的)、新闻媒体的记者也时常充任评论家,由于这些人在评价艺术品时,依据的只是朦胧的、感性的审美表皮,远未上升到确定性的审美经验和审美理论高度去审视把握,因此,也极易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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