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画《钢水·汗水》委托人因未收到相应佣金起诉荣宝拍卖公司
●荣宝公司方称持假身份证买家至今未付款,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荣宝拍卖公司拍品预展上展示的油画《钢水·汗水》,画面强调了一位炼钢工人全身的汗水等各种细节。
昨日,南京的艺术品经纪人马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已经向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因为2006年5月,我委托荣宝拍卖油画《钢水·汗水》以561万元人民币(含佣金51万元)成交,但是直到今天还未收到拍卖公司的款项”。而荣宝公司总经理王倚山称,因为当时举牌的神秘买家至今还未付款,事实上未能成交,根据拍卖法和和约,他们公司并不承担责任,而且本身也是受害人,此前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拍品委托人马先生
“拍出”510万元却未得佣金,要求荣宝赔偿
马先生透露,他代理画家广廷渤的这一作品,在2006年4月和荣宝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当年5月14日下午举行的拍卖会上,持323号竞买牌的男子以510万元人民币的喊价竞得两件一组的《钢水·汗水》,创造了本场的最高拍价记录。之后半年,马先生多次和荣宝方面联系,要求尽快将拍卖所得打入自己账户,“开始荣宝方面解释还在催买家,要我再等等,快一年了,实在没有办法,所以我今年3月12日委托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发了律师函件给他们,要求他们支付拍品出售收益”。
三天后,荣宝拍卖公司委托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发出回函,称持323号竞投牌的竞买人至尽仍未向他们公司支付相应款项,而根据《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的规定“如自拍卖日起60日天之后,买受人仍未付款的,则该拍卖品的此项交易应视为未成交,委托人应撤回其委托的拍卖品,本公司按未成交处理,仅收取未成交佣金及图录”,还要求马先生在收到回函之日起15日内取回该拍品。
马先生还透露,圈内传说323号买家当时喊了2000多万元的东西都没有付款,而且事前持已经死亡数年的女性身份证进行的竞买登记,而自己在2006年5月14日下午拍卖会现场看到的是一男子竞买,因此荣宝至少有疏于审查竞买人资格的过失。他要求荣宝参照拍卖成交后自己可获得的佣金数额51万元为标准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荣宝总经理王倚山
神秘买家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没有赔偿责任
荣宝总经理王倚山正在外地出差,他在电话中称已经知道诉讼事宜,并表示因为323号持假身份证登记竞买,给他们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他们早先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但至今还没有进一步的案件消息。他强调根据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合同,自己公司并没有赔偿责任,并已经委托律师应对起诉。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藏家分析,这名持323号牌的男子如此作为,“要么是个人捣乱,要么就是荣宝的仇家或者同行来搅局,也可能是其他势力的‘托儿’”。
马先生透露,宣武区人民法院将于本月17日开庭审理案件,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