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大师刘海粟生前曾公开表示“将一生的作品都捐献给国家”。然而,在老人谢世11年后,其50件作品及藏品,却出现在拍卖行的拍卖公告里。围绕这些财产的归属,刘海粟的家人与拍卖行、部分家人打起了官司。香港文汇报报道,11日,在立案一年多之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该案6名原告分别是刘海粟遗孀夏伊乔女士,及刘海粟的5个子女─刘豹、刘英伦、刘麟、刘虬、刘蟾。5名被告分别是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工美拍卖有限公司、刘海粟与夏伊乔之女刘虹和她的丈夫白庭荫,以及原宝钢工人、自诉为家属聘请修复刘海粟旧居的工作人员傅伟明。原告指控,被告偷卖刘海粟遗作及藏品,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和名誉权,要求被告返还作品、赔偿损失,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刘氏后人对簿公堂
据悉,涉及的50幅作品,有30幅是名家名人和朋友学生送给刘海粟的纪念品,此外还有夏伊乔的作品和友人送给刘海粟大儿子刘虎的作品,只有3幅是刘海粟的练习之作,其中包括1940年代的水墨泼彩《遥岑烟霭图》。
11日出庭的刘海粟家人原告有刘麟、刘虬、刘蟾,被告有刘海粟女婿白庭荫。原告方认为,本案中的50幅作品是保存在上海复兴中路512号刘海粟旧居的物品,属于大家的共同财产。被告白庭荫、刘虹和工人傅伟明偷偷拿出去拍卖,而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工美拍卖有限公司在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就对物品进行拍卖,违反了《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给原告造成损失。
被告白庭荫认为,这些作品是刘海粟生前送给他的女儿、也是刘海粟和夏伊乔唯一孙辈的礼物,他们有权支配。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审理,双方意见仍然无法统一,法院将择日进行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