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也晚,应博览群书的年龄却赶上秦火方炽,除小红书外几无书可读,更不知道书中尚有所谓“毛边本”。所幸浮云未能久蔽日,我才得以入大学之门,进德修业,算是念了几本书。但当时的情形也早已今非昔比,毛边本云云,始终是仅闻其名,未见其实。
其实不仅孤陋如我无此书缘,南京大学徐雁(秋禾)先生编《中国读书大辞典》,为国家“八五”重点书目,资料详备,几无所不包,竟也未收“毛边本”词条。然而半个世纪以前,毛边本却极为流行。从学界巨擘到坊间书沽,大都乐此不疲。鲁迅先生自称为“毛边党”,每有新作付梓,总要留出几部毛边本,嘉惠同道。其弟知堂周作人也有此雅好。几年前,我曾于藏书家姜德明先生处亲睹其所收藏周二先生题赠刘半农的毛边签名本。这是我与毛边本最初的一面之缘。书只切底边,其余三面均未加刀工,呈原始毛边状态。即便底边也不像普通本切的那么整齐光滑,仿佛以木锯裁割的一般。据姜先生说,读书之始,必先备小刀一把,边裁边读。锦文佳句,随割纸之声一一入目,别有一番情趣。
这真是十足的蠹鱼行径。英国十九世纪学者狄布丁曾写过一本关于书痴的小册子,列钟爱毛边本为爱书狂的八种病症之一,称之为“缺乏理性的表现”。按学以致用的眼光看,这评价实不为过。读书,目的在求知益智,凡不利于此者均属无益之事。然而语云“话从两头说”,大凡情有独钟,以至成癖,即难以作如是论。譬如饮酒,有不择时地,不论薄厚,更不论器皿而惟求一醉者,是为酒鬼;真正的嗜酒者,必择良辰美景,清酒金樽,与二三知己推杯换盏,浅酌低唱,自有一套卓尔不群的酒经,此方可称之为酒徒。酒徒之所重,惟在宴饮时的情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也”。此种境界,才是饮酒的最高境界。但这往往不足为外人道也。即如毛边本而言,自称也是毛边党的姜先生,在我的追问下,也只勉强说出了三点好处。其一,书叶天地开阔,显得大方,不逼仄。其二,一书在手,边裁边读,有特殊的乐趣。其三,具有一种原始的朴素美、残缺美。而早年知堂老人谈到毛边书,竟连这样的三条也凑不出。推想在毛边党的心目中,当然包括姜先生自己,总会觉得此说言不及义。“一说便俗”,把知堂老人的这句口头禅移用于此,或许是最恰当的吧。
言传无由,意会可也。英国赫利·亚尔地斯《印本书》中这样说:“(对于那些得到毛边本的读者来说)最值得推荐的工具是一柄象牙刀(多么考究!),而且似乎必须在这里说明,手指或发针都不是适宜的替代工具。在动手裁书时,刀应该向下用力,而不宜向前推去,否则书边要裁得很粗糙(想得何其周到!);而且,未裁之前,须先将刀在头发上略加拂拭二三次(其情其景宛在目前!),使其略受油润,则使起来一定更加平滑……”
象牙刀洁白如玉,又润似发脂,其专注且闲适的情态,仿佛一面动作画,呼之欲出,令人顿生无限向往之情。 或许是精诚所致吧,赖书神佑助,不久我也得到一册毛边本。张中行先生《留梦集》出版时,特意留出一批未裁本,以赠同好。那天,先生同时拿出两册,一毛边本,一普通本,让我挑。我当然选择毛边本了,这是我渴盼已久的呀!于是先生在扉页上题字、签名。在我,书就成为弥足珍贵的善本了。
晚上,回到家里,沐手拭案之后,以特制书刀(可惜我没有象牙刀)边裁边读,涤虑凝神,澡雪身心,其中况味,真妙不可言,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