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 [英]约翰·B·汤普森著高等译 译林出版社出版 定价:24.50元
对于熟悉西方近现代社会理论发展背景的读者来说,意识形态问题和文化批判问题无疑是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在理论界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同时也是最具争议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尤其是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不同领域中,在不同学科内,围绕着这两个问题展开的各种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甚至愈演愈烈。在整个西方学界,关于意识形态是否终结的大规模论争长达半个世纪,从雷蒙·阿隆的意识形态终结论到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意识形态问题不但远未被取消,反而以各类“原教旨主义”或“非主义”的面目出现在新的历史情景和现实政治中。同样,关于文化批判理论已经走向没落的提法,也未能经受住全球化时代和网络化时代日益涌现的“差异化”问题和“意义丧失”问题的考验。
英国当代社会学家约翰·B·汤普森(1940-)于1990年出版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一书,就意识形态的整体性和文化批判的多重性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展开独特的理论诠释,在当代西方社会学界乃至文化哲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纵观全书,无论就立论原则、分析视角、理论展开或是最终着眼点而言,无处不体现出汤普森作为一名社会学家所特有的“审慎”态度。
这种审慎并不等于在理论上缺乏自信,而是首先体现为某种视角的整体性。在对意识形态问题的考察中,汤普森没有拘泥于传统意识形态批判将意识形态概念中性化或彻底消除的思路,而是将意识形态问题视为某种更广泛的问题域的组成部分,权力与统治的形式、社会结构的性质、社会再生产与社会变革,尤其是象征形式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构成了这种更广泛的问题域。所谓的“象征形式”源自文化人类学家格尔兹的“象征性概念”,即文化是体现于象征形式——包括行动、语言和各种有意义的物——中的意义形式,人们依靠它们进行相互交流并且分享某些经验、观念及信仰。汤普森在借用格尔兹的“象征性概念”分析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概念,强调象征形式的生产与被接受是发生在结构性社会背景内的过程,即在具体社会-历史背景和进程中产生、传输和接收。如此,意识形态便不再是简单的“社会胶合剂”或某种寻求集体共有价值观的努力,而是某种象征形式的社会应用,是意义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方式。
其次,汤普森的审慎还体现在其理论视角的独到性上。此书的主旨是研究意识形态、现代文化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意识形态研究与文化研究在这里其实是密不可分的。在汤普森看来,文化的概念同样可以一般性地指称社会生活的象征性质,指称社会互动中交换的象征形式所体现的意义特征,同时这种象征形式也是深植于权力关系、冲突形式等结构性社会背景之中的。然而,任何象征形式要“价值化”,要成为具体发生影响的象征形式,不仅需要生产,还必须传输。因此,汤普森将近现代以来西方大众传播的发展与转变作为透视西方现代文化本质的独特视角。所谓“现代”,就是象征形式的传输与交换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互动场景中,而是更广泛地由大众传播的体制和机制所中介。由于大众传播的流动主要是单向度的,因此势必在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发生某种基本的“断裂”,这种因技术媒介的部署而造成的“断裂”使得社会互动与具体的场所分开。这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潜在的、不可见的受众的被覆盖率,甚至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状况,另一方面却也带来了新的威胁,即随着传媒产业毫无约束地扩大而日益增长的全球性监控。
最后,所谓的审慎还必须落实为不断的反思,汤普森在这方面堪称典范,他的研究方法就得自于这种反思。借助保罗·利科的解释学,汤普森提出作为文化分析一般架构的“深度解释学”方法来进行意识形态分析和文化研究。在他看来,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不同,社会-历史研究的领域是一个经过先期解释的领域,这种解释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常态,深度解释就是要设法理解组成这个生活领域的主体所理解过的客体领域,并进行合理判断。
作为一名社会学家,汤普森审慎的研究态度使他得以在传统的宏大叙事式的意识形态批判和文化研究之外另辟蹊径。尽管他自称他对问题的看法只是“零碎”的,无法满足那些追求“确定性”的人,但他在意识形态和文化批判领域所做的努力却仍然极具价值,并且极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