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对新发现的西藏文物点应加大保护力度
杨力舟委员的另一份提案是关于西藏文物保护问题。他认为西藏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块圣地。她是我文明古国璀璨的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页。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还难以富有说服力。更要仰仗历朝历代能遗留下来的文物。自2007年4月开始第三次文物普查,至今已经发现新的文物点1616处,由国家登记造册的文物点就有2337处(其中复查721处)。从有关报导来看,新发现的文物点中有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唐加寺明代壁画,日喀则吉隆县吐蕃封土墓,定结县琼孜乡恰姆村和日屋镇恰姆石窟寺,曲玛古战场遗址,那曲地区尼玛县吉松村落,波密县境内首次发现了处石榷墓地,阿里境内就发现70余处石框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见中国文物报2009年2月13日《遗产周刊》)这些文物新发现规模庞大,成效令人震奋。然而也使我联想到对如此丰富巨大的文物点的传承保护,管理利用,免遭破坏盗掘,以及延缓自然风化的科学维护的任务则又有多么的繁重。特别是农村与边远地带,保护文物所面临的困难就更大。
普查登记在册,政府做到了心中有数,其意义不可低估,但是真正的目的还在于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对于西藏历史的研究、文化的发展,藏区与内地关系的文脉,宗教历史的演进,艺术审美的独特创造都提供了极可宝贵的价值。这些事际物证,有力的展现了西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繁荣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对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榨取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保护措施也会引起世界的关注。工作做好必然大大增加藏汉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议政府对西藏新发现的文物点的管理要从政策上人力物力上加大保护力度。增加经费支持是首要的措施,希望国家财政为此要批拨专款,使西藏自治区的文物保护事业能够加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