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知道那些春风得意,画价不断飚升的画坛大腕们目前最烦心的事情是什么?我告诉你:其中之一是当面卖他的假画,而且还让他无法制止。
在一次会议上,听到一些画坛大腕诉苦:我们这些画画的可怜呐!明知卖的是自己的假画,还管不了。
卖假画和卖假烟、假酒、假酱油还不一样,它主要靠主观判断而没有量化的检测标准。画家向拍卖行反映:某幅冠以自己名字的作品是假画;拍卖行可以拿出专家和权威机构的鉴定:不对,是真的;画家说,难道我自己的画还能看错吗?拍卖行说,这很难讲,齐白石就曾经把自己的画认错了呢!
这就难办了,打官司也不能自己说了算,也要专家和权威机构的鉴定呐!既然司法途径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怎么办?
国外有没有卖假画的?也有;但是主观故意的确实不多,因为售假的成本太高,一个画廊被证实故意售假,那你声誉扫地,以后不想在行内混了。
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通过法律途径提高售假的风险和成本,但是,它必须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提高民众,包括专家对出售假画在道德上的义愤度。
在国内,人们对售假画的道德义愤似乎没有对售假药,卖毒米那么强烈,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就像孔乙己说偷书不为偷一样,售假画的故事在民间常常只是一个与己无关的谈资。
这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泛兵法的社会,在中国,什么都如同用兵:做生意,叫商战;学术讨论,叫笔战;两人辩论,叫舌战;连学生高考,都叫“大战六月”等等……。所谓兵法,讲究的是谋略、计策,其中的核心就是“兵不厌诈”。中国最典型的计谋:“空城计”、“声东击西”、“围魏救赵”、“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些分析起来,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隐藏真相,制造假象,混淆视线,欺骗对手。
这些以谋略计策组成的兵法是中国智慧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如果超出边界,广泛地用在非敌对的人与人关系中,那也会带来麻烦,至少把人弄得不够单纯,互相防范猜忌,十分辛苦。
“假”一旦成为一种日常生活化的策略,带来的结果是,大家明知是假,但是变得不敏感、不义愤;甚至从策略的角度上还可能表示认同。例如,过去许多单位规定,只有已婚者才能分房子,许多未婚者为了得到房子不惜花点钱,搞假结婚。这些事,大家心知肚明,但是只要见到结婚证,大家也就认了。这一认不要紧,把那些认真的人给坑了。结果,认真的人得不到鼓励,造假的却占了便宜,这是制度设计逼人造假。一个社会如果允许这种造假现象存在,还有诚信可言吗?
在文革期间,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尼克松访华,参观菜市场,水池里满是平日见不到的鲜鱼,但就是没人敢买。正在尴尬之际,一女工上前买了两条,没有让市场繁荣的假象穿帮。在那个年代,女工的大胆机智,几乎成了一个英雄,也得到一致称赞。人们有没有想到,菜市场的假卖和假买和社会上的假结婚,假离婚,假文凭,假证明有什么联系?其实它们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如果女工的逻辑可以成立,那么今天有人作假画,就有专家得了好处违心地做鉴定,拍卖行就可以为了利益公然拍假画。
所以,要打假,除了要有好的制度设计,很重要的,是要培养对任何假东西的道德义愤,真和假,是与非,黑白分明,形同冰炭;假的就是假的,不可以变通,不可以模棱两可;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告别鲁迅说的那种“瞒和骗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