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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枪声中谈中国行为艺术合法性的
                            
日期: 2009/8/6 9:31:15    作者:王文彬     来源: 今日艺术网网络专稿    

1989年在中国美术馆举行的“现代艺术大展”,开启了行为艺术公共空间的对话,肖鲁的 “对话”、吴山专的“卖虾”、张念的“孵蛋”、李山的“洗脚”、王德仁的“抛撤避孕套”已成为“经典”,而最为成功的是肖鲁的“对话” 了,甚至于其他的”行为艺术”因为她的两枪而黯然失色。展览的革命性病故,并非出于行为艺术在形态或艺术作品的体裁方面的非合法化问题纠缠,而是因为“偶发”的“枪击事件”触犯了无艺术法可依的“法律”。 事过二十年后,重新讨论肖鲁“对话”有没有意义,我想应该从三方面来分析:第一,“对话”过后,中国的行为艺术进程有没有前进?第二,“对话”过后,为什么署名权问题于十五二十年后出现;第三,“对话”过后,中国行为艺术在立法方面有没有取得进步,也可以这样认为,“偶发”的“枪击事件”在今天是否也触犯了无“艺术法”可依的“法律”?

一,“对话”过后中国行为艺术的状况

《海南纪实》在描述肖鲁的“对话”时,有过这样一句话:唐宋和肖鲁的两声枪响把新潮美术的‘临界点’又往前推了一步。……枪击之后,二人被捕,但因查出他们使用了中国军界高层领导的手枪,以及他们的高级干部子弟的身份,三天后即被释放……作者即是在这一抓一放的体验中完成了他们对中国当代社会的法律弹性程度的测试……①“临界点”一词在当时可所谓给“对话”最高的评价,肖鲁的两声枪响吧中国行为艺术带进了一个艺术与道德与法律的临界点,但是在触摸“临界点”后,我们的行为艺术在10年内基本上再没有触及类似的“临界点”。“对话”过后马上进入了90年代,人们开始从实际出发看问题,尤其是生存环境,但我们还处在一个混乱而无序的生存环境中,因为旧的标准被打破,新的标准却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人非常的无聊,非常苦闷。北京的青年摇滚歌手何勇,继崔健之后以一种嘲弄和无所谓的状态超越了崔健浓烈的参与意识和政治情绪。何勇的激进使他赢得了观众,但也宣告了他在中国大陆的名存实亡。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势力面对这种坦率的激进是不会容忍的。如果说崔健的成功在于他很有分寸的运用了自己的智慧,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经验就是在中国做事要学会把握度。1990年5月1日,那场为亚运会集资的演唱会。“唐朝”主场丁武只说了一句“今晚让大家好好舒服舒服。”结果第二天,就再也不让“唐朝”登台了。“哪里不舒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一群流里流气的样子”,有些官员就这样给“唐朝”定了性。而整个90年代的行为艺术在这种环境下发展,“临界点”不但没有被重新唤醒,而是再一次被政治的力量打退。94年徐冰的《文化动物》、95年王晋的《娶》都得以完成,是因为他们都没有触及到中国传统道德和政治的“临界点”,93年在中国美术管的“吊婴儿”事件再一次把行为艺术推到了这个点上,结果是美术馆有关方面立即关闭了该展览,并提出罚款,追回录像带,作者写检查的处罚。张恒的行为艺术使整个展览付之东流。

“2000年是中国行为艺术最为火爆的一年,在一种“大雅”的姿态下登堂入室,进入了主流社会。行为艺术家(前卫艺术家)一般都被看成艺术界的另类,他们也的确是另类,因为不能用常人的思维去理解。他们表现的不是美,而是荒诞离奇。现实中的这些行为艺术家所表现出来的是残忍、恐怖。已经把艺术推倒了一个挑战人性、道德、法律的可怕边缘。——烙印、放血、割肉、食死婴、喂人油、玩尸体、虐杀动物以及人体彩绘所暴露出来的文化低俗倾向……一切都以“艺术的名义”,似乎挂上了艺术的名义就是合法的、人性的。

用“走火入魔”来形容当前在国内的行为艺术中出现的种种极端表现,一点也不为过。在此引入一个极端的行为艺术作品让大家共同感受一下。“食死婴”听起来似乎很恐怖,很没有人性。而食人的“艺术家”是这么理解自己的食人行为的:“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那就是人为什么不可以食人?”“有哪一个民族的宗教在教义中规定了不可以食人?又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有不可以食人的条文?只有道德,而道德又是什么呢?道德无非是人类发展中根据自身所谓的人性需求可以随意改变的东西而已。”

多么可怕的想法,这是在向人类的道德观念挑战,这是对法律的挑战。“法律没有写的事情都可以做”,这太危险了(照这样分析:恐怖主义的行为似乎也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以前很多国家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恐怖主义活动是非法的)!这位“艺术家”在作品实施过程中自己呕吐了两次,并且几日都未敢踏入自己的家门,因为他怕回到当时的感觉,他现在很担心他的行为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呜呼哀哉!这种想法又代表了什么,不言而喻:这是在发泄,这是神经质,简直荒谬至极!如果这样的“行为艺术”发生在几千年前,无疑是对孔孟的“人性善论”是个极大的挑战和威胁!亦或孔孟之先辈会站在大街上、人群中,对这些所谓的“行为艺术家”破口大骂…”②这时进入20世纪是大家对于行为艺术的主流看法,当行为艺术触及到中国固有的道德时,它就不再理会你是为了启迪人类的心灵还是揭露人类的丑恶,他们都会群而攻之,哪怕他们曾经私下里做过。在强大的舆论下,“食人婴”这一类行为艺术不得不销声匿迹。

2007年6月10日下午5:10分,来自中国艺术家杨志超在参加威尼斯双年展独立策展部份“P3 Project”展览时,在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的钟楼顶层实施其行为作品“圣马可的钟声”时,遭当地警方拘捕。杨志超在到逹钟楼顶层后,将上面写有:“我请求见意大利文化部长先生,否则我将自杀”, 寛1.2米,长20米的英文红色条幅从窗口抛下,30分钟后, 当地警察赶到现场带走杨志超。在经过5小时的询问,审查和取证后,于当地时间23:00左右将杨志超释放,条幅、字牌、信件被没收。据杨志超讲,他这样做是想把一封阐述作品动机、涉及到自杀问题的信件亲自交给意大利文化部长先生。意大利国家电视台及各大报皆报导了此次事件。P3 PROJECT 的策划人陈媚媛女士,及中国的艺术家王庆松、黄岩、林兵目击了整个过程。在这个行为艺术中,有一个信件直接表明了艺术家的意图,杨志超在意大利部长的信中这样写道:“因为在中国有许多的平民为了讨得工资和维护个人利益,正是采用这样看似极端的做法,以赢取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实现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这是无奈的又是令人悲哀的。这样的事件暴露出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个人角度讲,我并不赞同这种方式,但屡屡出现的这种现象,无疑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作为艺术家,对这件事情的思考最终构成了创作这一行为作品的全部动机。艺术家是有国界的,但艺术作品是全人类的,因此,当一位艺术家以他自己的方式展现这样的问题,以期引起国家乃至世界的重视,从而达成更为科学的法律的解决方法,就不能不说是每一个人包括部长先生您的权利和义务。”③我们先不去讨论杨志超这种引起世界重视的方法的幼稚,但是我们却可以这样认为,在中国,此行为艺术意义重大,在其他国家,特别是意大利,狗屁不是,得到的只有西方国家对于中国的片面认识。在质问杨志超的同时,我们也许反问自己:我们真的没有给杨志超施展此类行为艺术的舞台吗,以至于他如此的无奈的需要引起世界的重视,难道此类涉及中国本土重要问题的行为艺术在中国真的难以实现吗?

二、十五年二十年后的“对话”署名问题

自从2003年开始,肖鲁本人就开始作关于澄清“对话”作者问题的准备,,这就是被称之“对话”的署名问题。自1989年行为艺术“对话”以来,大部分人同意把其作者看成两人:肖鲁和唐宋。但是根据肖鲁的口述以及温普林的录像证明,肖鲁是“对话”装置的唯一作者。从而引发了艺术界还原历史真实的这一举动,在2006年的嘉德秋季拍卖会上,肖鲁通过“市场”,以231万成功卖出“对话”,得到了作品的唯一署名权。

“署名事件”好像在此尘埃落定了,其实问题才刚刚出现。徐虹和章润娟为肖鲁的写的辩护文章从历史事实和男权社会的角度出发,给历史和社会一个交代,她们都着重强调一点:历史事实。从艺术界各方面讨论的问题来看,“对话”涉及的问题是“署名权”的问题,“署名权”后带来的是名誉和地位。还原历史、还原事实的结果成为肖鲁的“对话“就是为了宣泄自己的在感情方面遇到的不满和枯燥,但这到底是不是事实,如果这是事实,在历史掩盖下的事实到底又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署名权”在哪一个层面上是违反了历史真相,在哪一方面又符合了历史的要求,这都是这个事件给我们的思考。首先,“对话“是个装置的作品的时候,那它就可以被称之肖鲁个人的作品,而整个过程则属于装置作品“对话”的一部分,肖鲁拥有对此作品的解释权:即此作品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感情,为了给感情寻找一个新的出路,但是当“对话”成为一个行为艺术的时候,无论肖鲁在当时有没有澄清,她都丧失了解释的权利,因为“对话”形成的社会效应应经远远超出了肖鲁可以解释的范围。当社会事实和个人事实发生了理解上的冲突时,我想个人的事实会为社会事实让路,因为是社会造就了个人,个人在社会的强大效应之下选择了社会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署名权”的问题就留下了的疑问,唐宋不是装置“对话”的作者,那他该不该成为行为艺术“对话“的作者呢?不论很多人是否愿意承认,历史在这个位置上选择了唐宋成为肖鲁的合作者,而装置“对话”和行为艺术“对话”的不同则就在于开枪后的转变问题。“开枪”之前整个“装置”属于肖鲁,“开枪”之后属于艺术界属于整个社会。唐宋的被抓,肖鲁的投案已经没有在预料之中,至少没有在肖鲁的预料之中,后来有文章说这一切包括被抓与释放都在唐宋的预料之中,这些我们先搁置一下,暂且把注意力集中在唐宋该不该拥有“对话”的署名问题。如果把“对话”仅仅停留在肖鲁的感情问题之上,那么“对话”不可能成为中国最为著名的行为艺术,而肖鲁也不会因此而获得空前的声誉。肖鲁的“对话”的意义在于唐宋的解释,唐宋的偶然性的参与使“对话”产生了一种新的可解读性,而“对话”231万的价值来源于它的社会意义,而不是个人情感,从这个程度上讲,“对话”行为艺术上署上唐宋的名字也未尝不可。

三、触及临界点后法律的构建

很多事情在触及社会的临界点之后会产生一些规则方面的调整,当然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规则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当“对话”触及艺术与法律的临界点时,艺术家们特别是批评家们都是很称赞的,因为在此方面看到了艺术特别是行为艺术的特殊性。

1989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6岁的女艺术家肖鲁在中国美术馆里布置她的装置作品《对话》,这是她作为浙江美院油画系学生的毕业作品。两个月前肖鲁接到邀请参加在中国美术馆举行的中国现代艺术展。肖鲁的作品被安排在美术馆一楼东大厅进门第一展厅。帮她布置的是唐宋,唐宋也是应邀参展的艺术家。下午2时左右,《对话》布置完毕:两个并列的、相距不到一米的玻璃电话亭,电话亭里各有一男一女打电话的背影——实际上是两张放大到与人身等高的照片,俩人应该在通话,但电话亭之间的红色电话机,话筒从桌上垂下来,孤伶伶地悬挂着,似乎可以听到那嘀嘀嘀的忙音。2月5日11点19分。黑衣长发的肖鲁摆好姿势,右手握枪举至齐肩,其他人呈“U”形聚集在她的左右和身后。她直视着装置中电话机后面的镜子,枪口对准镜中的自己。手指扳动,肖鲁朝镜中人开了一枪。唐宋叫道“再来一枪!”肖鲁又开了第二枪。枪声刚落,旁边的便衣就把唐宋抓了起来。此时,刚把枪交托出去的肖鲁躲进了另一个作品《东西南北》中的黑盒子里。接着在几个人的护送之下,她从后门溜出来,过马路,钻进百花美术用品商店。11时30分,隔着商店的玻璃窗,肖鲁望着五四大街对面的中国美术馆,内心惶惶不安。这时她看到唐宋被穿军大衣的警察押着,从美术馆台阶上走下来,走过美术馆广场上“不许掉头”的标识,然后被押上警车带走了。2月10日,在经过四天半的停展后,中国美术馆重新开展。肖鲁和唐宋一起来到美术馆,肖鲁觉得经过那一枪后,前来参观的人更多了。在门口,他们遇到展览筹委会的费大为,费笑着对肖鲁说,“告诉你们,‘美国之音’当天晚上就广播了这条新闻,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一枪。当心点!记者们可要把你们给压扁了。”肖唐二人进馆被不少记者拦住,问题集中于一点:你为什么要打这一枪?肖鲁从未面对过如此大的场面,她不知道如何作答,而唐宋应付自如地替她挡驾。当晚,肖唐应邀到《中国美术报》编辑部跟粟宪庭聊天。粟宪庭为这两枪非常激动,他原本对这次现代艺术大展颇不满意,“因为它是回顾性的,是从85年就开始准备,一直做不成,后来才做成,做成的时候所有作品都是旧作品了,就变成回顾性的了”,但是枪击事件“等于是在现场又重新发生了一件事,这个意义就不一样了,一下子真正把它变成个前卫艺术了”。④

这一次行为艺术在艺术界的影响很大,被形象的比喻为“打响了中国现当代艺术的第一枪”。肖鲁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⑤而在背后却反映了中国对大众的一种限制,而不是对艺术。肖鲁在一个舞台上对自己的作品开了两枪,对于观众来说,这个舞台上发生的这一切,使他们惊讶,但不至于慌张。而中国官方的反映,不是针对作品,而是针对枪支,针对的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的一种警惕”。我们设想,倘若肖鲁当时向公安局申请枪支使用创作作品,结果又是如何?大部分人一定会以为当局会禁止。甚至撤销肖鲁的展览,我想这也是肖鲁和其他艺术家所想的。所以这次行为艺术的主动变成了被动,行为艺术从此被当局贴上“危险品”的标签。

行为艺术是艺术中比较激进的一种,它获得的自由的尺度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当代艺术在自由中所处的状态。行为艺术更像一场话剧,他需要一个舞台,需要一定的观众,需要向人们表达一定的观念,不管它是激进还是温和的,它的局限性和舞台性决定了它的特殊性,《宪法》需要给它一种充分的自由保护。让我们再来温习一下《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文化活动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行为艺术是一种对艺术的创新活动,能够引人深思,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说,行为艺术符合《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宪法》保护的对象。2001年4月3日,文化部下发了一个通知:《文化部关于坚决制止以“艺术”的名义表演或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的通知》,其中第一条规定:一、禁止在公共场所表演或者展示血腥、残暴、淫秽等场面,禁止展示人体性器官或进行其他色情表演等有伤社会风化的演示行为。这个通知其实是严厉打击行为艺术中过激派的表现,把这种行为艺术打上“非法”的标签。按照此《通知》的规定,公安系统展示的关于禁毒的宣传材料,全都属于此《通知》禁止的范围。有人会反对说公安系统展示的此行为是为了教育大众,但是谁又能够有足够的证明过激的行为艺术没有这一方面的作用呢?另一方面,按照此《通知》规定,那些有关“暴力、血腥”的话剧是不是也要取缔呢?制定此《通知》的人会站出来说,此类话剧有特定的舞台,使用的是特定的道具。那请问禁止类型的行为艺术有没有特定的舞台?当然这时有人会说禁止类型的行为艺术给人们的灵魂深处产生巨大的影响,有人在这里会过分强调产生的是过坏的影响,那么为什么不禁止“悲剧”的继续呢?悲剧本身就是把好的东西撕碎给人们看,到底对人们有益还是有害,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给行为艺术配上“有害”的标签,这显然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并且剥夺了艺术家创作表达的自由。只要行为艺术在特定的环境下,给予特定的说明,我认为该《通知》就不能禁止艺术家通过行为艺术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而应该受到《宪法》完全的保护。

结语:

通过以上这三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肖鲁“对话“的讨论远未结束,不论是从艺术道德的角度,还是从艺术法本身的角度,艺术家批评家和史论家的任务还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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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三石、雷子:“枪声:首届中国现代艺术展”,《海南纪实》,1989年5月,第5-11页。

  • ② 此片段选于网络,作者不知,笔名为江南金沙寺僧,网址为http://***************.cn/daxuehuiyi/bbs/topic/tid=10996164
  • ③ 附:杨志超给意大利文化部长的信
     尊敬的意大利文化部长先生:
    您好!以这样的方式和您见面,是十分尴尬和无奈的。这多少会让您感到莫名奇妙和愤怒,但只要想想您的身份,没有非常形式就绝无见您的可能。尽管贵国的民主制度和程序使一介平民会见总统并不是不可能,但对于一个来自中国的普通艺术家而言,则又是另一回事。做为一个艺术家,这既是我的一件行为作品,又是一次带有使命感的普通行为事件。因为在中国有许多的平民为了讨得工资和维护个人利益,正是采用这样看似极端的做法,以赢取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实现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这是无奈的又是令人悲哀的。这样的事件暴露出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个人角度讲,我并不赞同这种方式,但屡屡出现的这种现象,无疑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作为艺术家,对这件事情的思考最终构成了创作这一行为作品的全部动机。艺术家是有国界的,但艺术作品是全人类的,因此,当一位艺术家以他自己的方式展现这样的问题,以期引起国家乃至世界的重视,从而达成更为科学的法律的解决方法,就不能不说是每一个人包括部长先生您的权利和义务。在历史上,意大利是一个值得自豪的国家,从过去到现在,各个行业的大师不断出现,其思想的深度和震撼力为世界所瞩目,这恰恰表明了意大利的民主和开放程度。因此,借用双年展的机会,完成并实施这件作品,具有双重的暗示和隐喻,也是借此衡量贵国对民主自由和文化自由态度的一种实验。我无意挑战贵国的社会制度和对文化所采取的自由策略,但做为另一国度的艺术家,能把自己对社会的思考和提问转化为作品,带到意大利,正是基于对意大利的信任和自豪!在古老中国的历史上,有许多忠臣为了阻止国家权利的滥用和错误决定,而不惜血荐。也有许多平民在得到了错误的判决后,重新申诉时,最重要的一环是伸冤者必须先承受酷刑的考验,才能再次伸冤。这样的做法仅仅为了证明你伸冤的诚意。所以,当一个艺术家采用这样的方式时,实际上是在展示自己的真诚和信义。艺术家永远和社会联系在一起,艺术家创作的每一件作品都是社会的产物。这既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思考。靠着许许多多人的努力,社会得以日趋完善和进步。
    以下几点,用以说明我的想法和理由。
    一:这件作品无意伤害任何人和任何国家、它是对人类所遭遇问题提出关注的一个方式。由于威尼斯双年展的世界性影响,因此,提出一个有关人类普遍生存的问题应该是更为迫切的。
    二:意大利政府对此件作品的态度无疑是一个范式,或好或坏都深刻影响着世界范围内对艺术的宽容程度和把握。由于我的行为在贵国所应付的责任有我一人承担,和其他人、其它艺术组织、国家没有关系。
    三:我的艺术作品是对基层人的生存行为的复制,也是反映现实中人最真实的存在形式。我并无解决现实中具体存在问题的能力,但反映和再现这样的问题是艺术自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也因艺术的存在而日渐完善和美好。
    四:艺术家虽有权利表现现实,但实际上的作用很弱小,但由于部长先生您的参与,而使这样的现实问题有理由进入议事日程,从而完善和推进对人类发展所遭遇到问题的合理解决和出台相关法律,是这件作品的目的。
    五:全球化所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地球上每个角落产生的动荡和生存艰难以及由此而出现的问题均是和每个国家和每个人每一块人类生存的栖息地有关。在所有发展中国家,包括发达的西方,这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对这样问题的引入,是对全球化进程中所有国家遇到问题的暗示,它是对人类普遍生存状态和现实矛盾的忧虑和反思,并非仅指中国。
    六:国家奉行自由和民主制度不是说这个国家没有问题,而是给予这些问题以公平的方式和合理解决的途径,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七:生命的尊严在于好好活着,但连尊严都要失去,生命的价值就必须怀疑,因此选择死亡是人类保存尊严的最后方式,这正是人类区别于任何其它物种的存在价值。
    八:数据表明,全球每天都有人自杀,还有许多人自杀未遂,这并非仅仅是个人问题,而是在大背景中,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主权利、组织形式、经济策略、文化倾向有关。我并不想做社会学家,也无意上升到理论高度,但对人类生存的共同关注却是相同的。
    我在叙述了这件作品的动机和理由后,我有一个请求:把这份文字说明面呈意大利文化部长先生。最后祝威尼斯双年展成功!祝意大利永保艺术青春!祝全世界所有人自由幸福、和平美好!谢谢! 中国艺术家杨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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