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日上午,由中国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主办的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展在京开展。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开幕仪式上忧心忡忡地说,“文物犯罪正处于新一轮的高发期。”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黄祖跃在开幕式上表示,为遏制文物犯罪发展势头,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9个省份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文物案件541起,追缴文物2366件(套)。
本次展览以图片、文字为主,结合文物展品和视频展示,共展出图片170幅,涉案珍贵文物140件(组),文物犯罪案例15件。展览从11月17日始至12月4日结束。
【新闻背景】
近年来,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猖獗,且呈职业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严重破坏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本体和历史风貌,扰乱了文物管理秩序,危害了国家文化安全。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对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打击乏力;非法文物经营活动获利高、风险低,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刺激下不惜铤而走险;文物安全基础工作尚显薄弱,文物单位安全防范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
为了集中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遏制文物犯罪蔓延、发展势头,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9个省份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公安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攻艰克难,以雷霆之势亮斩蛇利剑,取得辉煌战果,9个重点省份共侦破文物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部督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156件,三级文物376件,痛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一些地区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良好的文物管理秩序得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