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已经成为一种信仰。在历史上,如果说,艺术有着为其他社会需要服务的功能,如为宗教绘制圣像、制作雕塑,是一种从属性的行为。在历史进入19世纪以后,这一从属性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艺术努力追求自己所是的独立存在,在各种艺术运动与主张及实践中,不断地强化艺术的自我意识,逐渐成为了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发展到20世纪后期进入到21世纪终于成为一种可以比拟为宗教的信仰行为。 这是艺术进入当代性后所体现出的一种特质,即艺术自身即是一种主旨,具有自身的完整性和价值,这种完整性不依附于任何外在的从属功能,只为自身而存在,它成功地转换了自身在历史中的角色地位和功用,在当代艺术中,成为一种信仰的行为。之所以称为信仰,它表现出一种神秘的仪式性,是大众予以期待的一种具有不可预见性的超常行为。作为艺术,它无论是表现为政治性或社会性的诉求,还是挪用任何的形式语言,都体现出独立的价值属性,因为它是独立地表现,而不是等同于任何的政治性和社会性,它既不写实主义地再现政治或社会,也不是简单地传递个人内心的情绪,而是跨越了任何的历史规定性的一种艺术家自我意识的表现。形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重要的不是艺术,这恰恰说明了艺术成为了超越艺术本身的行为,其实质概而言之,就是成为了信仰,既是社会对它的期待性信仰,也是艺术家本身行为的信仰。没有这样一种信仰的实质,当代的许多艺术作品都不可以诠释,成为没有意义的荒诞,但是当我们以一种信仰的观念去重新审视当代艺术时,这时候的艺术已经是不同于历史上任何时期的行为,已经完整地成为了自我言说的行为,即一种信仰的自我言说。 当艺术成为信仰后,它普遍地被社会所认同,成为独立的符号体系,被收购、被收藏,作为一种货币价值的体现。如果没有信仰作为社会的共同认同,则这一切超常的艺术消费行为都无从索解。在历史上,宗教处在生活的中心时,艺术是服务于它,当宗教退出生活的中心地位时,原先居于从属地位的艺术则趁势翻身独立为社会对内心世界充满期盼的信仰行为。艺术已经超过宗教成为最具有社会性的活动,艺术创作是艺术家担当着巫师、牧师的话语生产,而艺术展示则表达了一种对圣物的批评性朝拜心理,虽然它不同于真正的宗教朝拜。人们参与公共活动的心理基础,在潜意识里具有宗教的仪式性,是个体心理情感的体现,幽闭者的沉思冥想越来越开放为公共的狂欢。 当历史疏离了宗教性活动后,能体现精神功能或仪式的,在当代似乎只有艺术一科,艺术成为大众的共同信仰欢乐颂。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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