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既卖又买
有时,场上的买受人与委托人虽然以各不相同的面目出现,其实是同一批人。他们策划于密室,表演于拍场,其主要目的不外乎为拍品“定价”或者希望“钓”到更大的买家。近年来,某些未成名的年轻艺术家发现了一条成名的捷径,那就是通过拍卖公司所举办的拍卖会进行市场炒作。他们到拍卖场上自卖、自买一番,或邀请朋友在拍卖会上哄抬自己作品的价格,以期获得公认的“真实”价位,在今后的销售之中就可以获得良好的回报。还有一些人是为了评职称、走后门等。
拍卖场上常常还有一些跟风的买家,他们察言观色,跟着“大买家”上,他们极易成为委托方托价“钓鱼”的猎物。
“黑槌”大行其道
拍卖场上还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一位买家出了价钱之后,又有其他新的买家出价。但是,此时的拍卖师却对其他新的买家熟视无睹,仍然一槌定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拍卖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监管机制不健全,拍卖师的“黑槌”大行其道;拍卖师与买家串通一气,坑害卖家,坑害其他买家,坑害拍卖公司。
此外,按《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不容许拍卖属于拍卖公司的物品,但还是有许多拍卖公司在拍卖之前,想方设法将藏品的所有权先归到自己名下,这样,拍卖公司可以差价、佣金一起赚。
有些拍卖公司接到整场的委托,上拍的是打着慈善旗号的所谓“捐献”拍品。这些拍卖会可能一是真拍卖、假捐献,即私下隐藏拍卖所得;二是打着慈善的旗号,拍卖赝品假货;三是在拍卖的过程之中夹带自己的“私货”。(见习记者 徐明怡 编译) 东方早报2004年